老婆是长春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怎么把户口迁到长春?

领结婚证(必须三年以上),户口本可以直接在当地派出所办,20多块钱。很简单。我之前做过。

或者直接去爱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户籍员问问。他会告诉你该做什么。迁移、开户等许可。

一般办理结婚和迁户口的程序是:

第一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

第二步:当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

第四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到你迁入地的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部门发放迁移证。

第七步:持迁出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出证。

第八步;带着迁移证和身份证去当地派出所。

处理亲戚,安顿下来

工作项目

经办机构长春市公安局经办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金水路73号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

联系电话:0431-88926474办理时限凡是派出所批准的户口,5个工作日内办结。支局批准的任何账户,自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结清。市局直接受理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的所有账目,25个工作日内结清。

处理基准收费标准

长府发[2002]26号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1,居住证每卡3.5元。

2.每张转账凭证2元。

3.居民户口本每本9元。

长春市人民政府文件

长府发[20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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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02年7月19日

长春市户籍迁移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公安厅关于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城镇化进程意见的通知》(吉[2006 54 38+0]24号)精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优化城市人口结构,吸引更多人才,扩大招商引资,促进理性消费,加快城镇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改革户籍制度,取消计划指标,实行政策条件准入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是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

(一)毕业生落户政策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登记通知书》和毕业证原件落户;暂时未在长春落实就业单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继续执行我市“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政策,凭本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在本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登记。

2.2002年以前,已被送回生源地,但在长春市企业就业,且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凭劳动或人事部门的证明、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落户。

(二)引进人才落户

1.长春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长春市区外单位引进急需、特殊、紧缺人才。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长府发[1999]58号)和《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转发七部门关于加快实施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01]3

2.长春市用人单位需要工作;从长春市外调入的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被调入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入通知书、毕业证或职称证、单位验收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家庭关系证明落户。

二、放宽紧缺专业技能和工种人员落户。

我市企业引进的紧缺工人、技师、高级技术工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凭技术等级证书、市劳动部门的调动通知书、单位验收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迁入地户籍证明、身份证、家庭关系证明落户。

我市企业引进的紧缺技术工人,可凭技术等级证书、市劳动部门转岗通知、单位验收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迁入地户籍证明落户。

对长期从事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和苦、脏、累、险、药等特殊岗位和专业的具有技校学历的人员(含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级以上劳动部门认定,公安局批准。凭市计委下达的招收农村学生计划、技工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和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落户。

为保证企业紧缺技能岗位和特殊岗位人员落户后能从事此项工作,实行集体户籍管理,劳动合同期满后只能在市内平调;因破产、停产等非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市内平户口不受限制。

第三,放宽购房标准。

在长昌购买面积70平方米以上或价格654.38+0.2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可凭产权证明原件、加盖税务检查印章的交款收据复印件(加盖产权处公章、经办人姓名)、动迁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家庭关系证明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第四,放宽投资和税收结算标准

(1)投资65438+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者,可为其国内亲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账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落户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二)长期固定资产投资20万元以上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固定资产投资银行账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落户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外地来我市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的,私营企业老板连续两年每年缴纳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每年缴纳1万元以上。没有偷税漏税行为,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凭税务收据原件、出入境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第五,放宽亲属投靠落户条件。

(1)夫妻互投: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满3年,被投靠人年满30周岁,凭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即可落户。

如果配偶一方是残疾人,没有年龄限制。

(二)子女随父母投靠: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遵循随父母自愿的原则,在父母户籍所在地落户;未婚、无业、随父母投靠的未满22周岁的子女,可凭移民的户籍证明、父母的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落户。

(3)父母投靠子女: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子女照顾,需要长期投靠子女的公民,可凭移民的户籍证明、投靠子女的户口簿和家庭关系证明落户。

(4)16周岁以下儿童因父母死亡需要到长春投靠亲属的,经当地公安派出所调查审核后,凭迁入地户籍证明、当地民政部门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投靠地户口簿落户。

第六,改革小城镇的户籍制度

各县(市)要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已购买商品房或经批准自建房、租赁期在一年以上的出租房)和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即在当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就业,有稳定经济收入)的。

直系亲属凭亲属关系证明投靠落户。根据冀[2001]24号文件,迁入落户农民原有土地可继续保留承包经营权,也可依法有偿转让。经批准在县(市)城镇落户的人员,统一登记为城镇人口,与落户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履行同等义务。在小城镇落户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城市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

七、规范各类人口户口性质。

鉴于全国户口改革尚未启动,暂不取消户口性质,仍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管理。为了方便人们的户籍迁移和户籍管理,对城市中存在的四种情况的农业人口(农业户口,谁吃农田粮;有房无地的自理口粮账户;菜农商品粮账户;菜农固定粮食户口)统一登记为农业户口管理。

八、其他户口落户条件。

(一)有固定工作但户口在其他县(市)即玉树、九台、德惠、农安、双阳区的,凭劳动人事部门原招聘调配手续通勤落户。

(二)具有城市周边乡镇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原郊区后的市内派出所和双阳区北山、杨桐派出所,但不包括本文件下发后按户改条件迁入的户口)在本市确有住房并在此居住的,可凭原房证和身份证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