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诱骗17大学生为自己借巨额校园贷是怎么回事?
20岁的朱某就用这种冒充创业学生的方式,骗了11个大学生。之后,他又以成立贷款公司为幌子,诈骗了6名省外大学生,最终让这17名大学生背负了巨额债务。
日前,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贷案件。今年20岁的朱冒充大学生,以创业融资等理由骗走17大学生,让他们在互联网平台上为自己申请小额贷款。钱借出去后,朱并没有如约还钱,反而让这些学生陷入债务之中。5月2日,记者了解到,朱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还违法所得225089元。
手段1冒充创业生,找贷款
2015,10 6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一学生曹偶然得知大学校友朱想开手机店,因资金不足需要贷款融资。曹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就可以从中获益。“又不是我借钱,不用还钱,还能从中拿钱。”面对这种看似“零成本高回报”的投资方式,曹动心了。
随后,在“优分期”平台上,曹利用其个人信息借给朱某7998元购买苹果6手机两部及贷款梦想基金6300元;在“十万”平台贷款5000元买一部苹果6s手机;在“诺诺磅客”平台贷款15000元现金;在“趣分期”里,我借了3600元买了一部苹果6手机,还有3000元现金。
曹没有想到的是,这仅仅是个开始。之后,朱某又利用曹的个人信息,以曹的名义在“小舒”、“工行”平台申请贷款共计9000元。将这些资金交给朱某后,曹获得好处费8600元。
然而,还没等曹高兴,贷款平台的催款信息就来了。原来,朱某只还了866元的借款后就不还钱了。曹某收到催款短信后,立即给朱某打电话了解情况,却发现朱某已“失联”。令他惊讶的是,20岁的朱并不是湖南对外经济学院的学生,也没有在这里学习过。所谓的风险融资只是一个幌子。事实上,益阳南县人朱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正当工作。
和曹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其他10在长沙读书的大学生。2015年6月至2011年6月期间,朱以同样的方式,先后诱骗湖南对外经济学院、长沙理工大学、长沙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师范大学等学校的学生在互联网平台申请小额贷款,成功后只还极少部分贷款。朱将手机转卖牟利,所得钱财用于个人挥霍,让这些大学生负债累累。
记者梳理发现,曹等11学生,负债与利润并无固定比例。其中曹获利最多,邹获利最少。借给朱17000元,只拿了500元好处费。
手段二谎称贷款公司要刷业绩。
除了谎称创业,骗大学生给自己贷款,朱还想到了一个“方法”。2016年4月,朱某冒充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以某贷款公司需要业绩为由,找校园贷代理人骗钱,而这次的目标是省外大学生。至案发,武汉市汉阳造船厂、武汉市江夏区汉口学院6名学生被骗。
李是六名受害者之一。2016年4月,李某与朱某签订校园代理合同,约定李某为朱某触电数码有限公司提供代理贷款3300元,代理费300元。之后,李在“优分期”平台上为朱某贷款3300元,又转给朱某3000元。剩下的300元留给李作为“提成”。见有利可图,李又以“磅”为平台借给朱某8000元,以“分期乐”为平台借给朱某2500元。李没想到,只是“表演”,却被贷款平台催了。李某发现,朱某拿到借款后一直没有还款。再次联系朱某时,发现联系不上。
记者注意到,在这6起诈骗中,朱某没有还款,甚至有几人没有拿到“好处费”。周某在“分期乐”平台借给朱某2500元,在“趣分期”平台借给朱某3500元,分两次转入朱某的支付宝。之后,周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好处费”,还背上了一屁股债。
2065438年4月19日,朱在长沙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