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如何保障?

当前,大学生与实习单位的纠纷和冲突时有发生,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日益脆弱。国内某官方人力资源网站对大学生实习安全进行了专题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实习生权益受到过损害,46%的学生在实习期间被骗,27%的学生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克扣工资位列大学生实习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90%以上的大学生是在知道自己权益受损的情况下选择的?受辱?。

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主要表现

一是遭受了实习单位的侵权。首先,实习单位拒绝签署实习协议。即使签订了实习协议,也存在内容不规范的问题,缺乏对实习生权益保护的说明,比如实习生伤亡的处理。其次,在实习过程中,大学生的实习报酬普遍较低,而且工作时间长,很少有加班费。有些实习单位甚至要求支付实习费用。而且很多实习单位不考虑实习生缺乏安全生产经验,甚至不提供基本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措施,导致实习生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时有发生。

第二,学校和政府部门的消极不作为。学校对教育管理责任的消极或不履行,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实习单位管理的缺失,容易导致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受到侵害,同时也使得大学生在受到侵害后难以得到有效的救济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大学生实习权益受损的原因

第一,大学生自身。首先,法律意识的缺失是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大部分学生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不多,没有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其次,大部分大学生普遍缺乏维权意识。由于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权利受到损害时很难证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过错责任,很难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学校、实习单位、政府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在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应当承担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义务,为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保障。实习单位应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并说明实习期间意外伤害的相关规定。不应将实习生视为廉价劳动力,侵犯他们的权益。政府部门应承担起对接收实习生的用人单位的监管,防止实习生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三,法律规范的缺失。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对实习生的身份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对其权利和义务也没有系统阐述。法律的不完善成为实习生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客观原因。目前劳动法没有将实习生规定为劳动者的范围,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分析

第一,大学生实习期间的身份。所谓?大学生实习?,也就是说?大学生或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和检验自己的理论知识,以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的一个学习过程?。在实习过程中,实习生的身份不仅限于学生,还与实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实习生应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的管理。只有明确大学生实习期间的身份,才能有效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实习生是否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范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虽然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者资格,但是他们在实习期间的劳动只是形式上与普通劳动者不同,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首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宪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有受教育的权利,这说明学生作为劳动者并不冲突。本文认为,由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其劳动权应当得到劳动法的承认,实习生可以被视为准劳动者,其劳动权可以受到特殊保护。

第二,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涉及:学生与学校、学校与实习单位、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中,学生与学校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关系。虽然学生在实习单位参加实习,应该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但是作为大学生,毫无疑问应该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学校应当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引导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关于学校与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应根据学校是否将学生分配到实习单位来确定。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双方关系为委托关系,按照协议约定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人身损害负责。

关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学术界有多种观点:

1,附带劳动关系论。实习单位通过实习协议接受学校的教学委托,从而取得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同时,学生通过向实习单位提供劳动获得实践经验和技能,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所以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基本关系应该是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

2.教育管理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二元理论。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教育管理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双重性。

3.教育管理关系理论。学生在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基于实习合同的教育管理关系。

4.劳动关系理论。从劳动关系的特征来看,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具有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的特征,如特定主体、平等从属、财产和人身性质等。所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的关系本质上是劳动关系。

构建我国大学生实习权益保障体系

第一,国外实习权益保护制度的经验。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西方国家大多在劳动立法中肯定了实习大学生的资格。其次,对大学生实习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时间给予法律保障。再次,将实习学生纳入工伤意外保险范围。大多数国家采用雇员的形式来覆盖大学生的职业伤害。法国规定实习生可以享受大学生社会保险,覆盖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第二,广东省大学生实习的立法评价。首先,2065438年3月1日,《广东省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实习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成为我国第一部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和保障大学生实习的专门法律制度。其次,条例规定了实习的规范和管理制度。最后,《规定》对实习的法律责任做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学校、实习单位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但这一规定也存在不足,最突出的问题是对实习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还不够全面。第一,规定强调实习是与教学有关的活动,是学习的延伸,具有劳动的特征,但没有明确界定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特殊劳动者身份。二是实习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后的救济途径不明确。

第三,改善我国实习学生权益的措施。第一,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要将符合劳动者本质的实习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同时建立统一的、适用于全国的专门法律制度,有效维护其实习期间的权益。其次,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将与实习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由实习单位为其缴纳保险费。第三,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和专门的申诉委员会,处理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侵害问题。最后,实习协议是强制性的。

第二,学校要完善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监管。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实习已经成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有责任规范实习制度,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保障。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实习制度,包括实习目标的制定、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习过程中对中学校对员和实习生的监管、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等。

第三,大学生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大学生要加强劳动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主动要求签订实习协议。此外,还要培养自己的维权意识,在发生伤害事故时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