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大学的专业水平差异

专业等级由各大学自行设定,具体如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0 0-0分校

(平行志愿16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存在专业级差。外省考生录取时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级差为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0-0-0-0

(学校利用投档结果调取学生档案,在已调剂的考生中,采取总分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于报考我校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后未能按第一专业录取的,其投档成绩按第二专业降3分后排名;仍未被录取的,不降级,按后续填报的专业志愿排序。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不能录取,且有调剂余地,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不合格专业;仍未录取或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投标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英语科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英语科目成绩还是一样,就按照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中山大学2-1-1-1-65438+1

(专业录取: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差法。专业级差的计算方法是:同一专业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分别设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2分,第三志愿减3分,第四志愿减4分,第五。)

武汉大学1-1-1-1-1

(决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法,各专业级差为1。同等条件下,外语专业口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理工类、文史类专业优先选择相关学科高分者。专业相关科目是数学+综合,文史是外语+综合。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受到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南京大学0-0 5-3-2

(实行志愿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对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的第一志愿不满,才会被录取。专业(专业)按分数分级法录取,分级差分为5、3、2、0(江苏省和上海市考生分级差分为3、2、1、0)。)

附各校招生章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Department/XGB/zhaosheng/zszc . htm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show.aspx?id = 254 & ampcid=5

中山大学

/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0

武汉大学

/article/2/2009/6/27163608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