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餐案的供应商和生产商被立案。涉事厂商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对涉事生产企业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也要看情节轻重。如果同学身体受到损害,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最近同济大学有学生反映食品质量问题(咸肉疑似有寄生虫卵),希望调查食品安全问题。上海市场监管局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

这个案件是学生举报的,上海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了检查,特别是仓库、操作间、餐饮间,没有发现异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重点检查了当天剩下的菜,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当时确认了鸡蛋和异物不存在,但是我又发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学校选择的咸猪肉供应商上海连欣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获得?散装食品销售?擅自经营散装食品等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经查明,上海连欣食品有限公司咸猪肉供应商毛某某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已被立案调查;发现咸猪肉生产企业上海景年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未记录生产记录等违法行为,故意种花种花、无心插柳。虽然没有这种异物,但是发现安全隐患比较多。虽然这些涉及的制造商有问题,但问题是双向的。这和谁有关?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居然上了我们学生的餐桌。

这不仅是对学生的巨大伤害,也是对社会的巨大伤害。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具有威胁性的事情。毕竟健康是需要保证的,我们学生才能用心创作。我觉得这件事一定要严查严办,因为国内不仅有同济大学,还有很多大学,很多学生。杀鸡儆猴,在法律上可能是罚款,但我觉得是给社会敲响警钟,让相关的人承担法律责任,也是给学校敲响警钟,让学校为我们的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