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后勤协会章程
第一条协会名称: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后勤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大学生后勤协会是隶属于赣南师范学院党委的专业性学习型、非营利性协会。
第三条俱乐部宗旨:为学员服务,促进学员对物流的了解,加深学员对物流的认识,使学员掌握一定的物流基础知识,并运用所学理论指导物流实践。
第四条大学生后勤协会以“提高学习兴趣,促进思想交流,加深对行业的了解,追寻行业真谛”为宗旨,弘扬“学习、交流、实践”的精神。组织会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立足专业,立足学校,面向企业,走向社会,致力于物流专业的理论探讨和物流管理的社会实践”。
第五条大学生后勤协会在赣南师范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团委具体指导,学生协会具体管理和监督,开展符合大学生后勤协会性质和宗旨的活动和项目。
第二章会员制
第六条入会条件:赣南师范学院具有正式身份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七条会员标准:对物流感兴趣,想进一步了解物流,加深对物流的了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可并遵守物流协会章程。
第八条入会程序:
(1)申请入党的个人向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组织部审核招生名额,确定成员,报理事会。
(三)组织部门建立会员档案,发放会员证,报协会。
第九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组织后勤社团招收新生入学。统一招生后,仍需加入大学生后勤协会的学生个人可在协会组织部单独注册,再由协会向社联申报办理入会手续。
第10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根据协会章程,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享受协会的所有资源和信息。
[6]加入是自愿的,退出是自由的。
第11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社会的形象。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⑶维护我们的荣誉,促进我们的发展。
(4)认真学习物流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向协会提供物流相关资源和信息,供内部共享。
第12条成员的退出和免职:
(1)学生毕业后自动退出学院后勤协会。
(2)根据自愿原则,本人向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并报协会联合会批准,可以退出后勤协会。
(三)会员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经会员大会表决后,取消其会员资格,及时公告并向协会报告。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三条大学生后勤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大学生后勤协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大学生后勤协会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2)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增补。
⑶决定大学生后勤协会的方针和发展规划。
(4)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讨论大学生后勤协会的主要活动。
[6]关于终止大学生后勤协会的决定。
第十五条大学生后勤协会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决议应及时报协会联合会批准备案。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关于大学生后勤协会章程的变更、撤销和修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大学生后勤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大学生后勤协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成员为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
第十七条大学生后勤协会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会员大会。
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设立办事处和分支机构。
⑸负责各机构成员的任命。
(六)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除名。
[7]理事会具体负责各机构的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起草修改后的物流协会章程,处理重要事项,必要时有权调整理事会成员,并提交下次会员大会确认。
第十八条理事会一般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通过招聘、自荐、推荐报学院团委批准产生。理事会成员名单由社团联合会备案并公布。董事会成员必须是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社会活动、管理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按照“能者上,平者下,庸者下”的原则,理事会实行中期流动制,更换不称职的理事会成员。主席被允许辞职。辞职时要写书面申请,按程序完成交接手续,经社团联合会和团委批准后离开。
第十九条董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董事会任期一年,必要时董事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新增董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特殊情况由理事会补选,但须经下次会员大会确认。
第二十一条大学生后勤协会下设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后勤学习部、外联部、信息资源部。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⑴主席:主持大学生后勤协会的日常工作、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组织实施学期活动;负责筹集活动资金;制定大学生后勤协会的发展战略;统一领导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大学生后勤协会,与上级党、团组织、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
⑵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管理与物流协会相关的其他工作;章主任不在的时候,会临时替他履行各种职能;协调物流协会的日常工作,支持例会;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检查和汇报各部门的工作。
⑶秘书处:做好所有工作会议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做好会议考勤记录,联系协会联合会办公室,及时传达相关信息,总结各项主要工作。
(4)宣传部:负责宣传大学生后勤协会的宗旨和目标,让同学们了解大学生后勤协会,扩大其影响力,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
5.组织部:组织协调人员开展各项活动;对组织成员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人员准入管理、人员评价、人员档案管理、会员卡发放等。);负责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起草;激发成员潜力,先评价内部人员,协调内部关系;负责成员团队精神的培养。
【6】财务部:负责管理大学生后勤协会的经费和固定资产,设置账册;负责活动经费的预算和支出及财务报销;收取会费,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HKCSS财务部;保存财务信息,定期公布财务状况(财务预算和结算报告等。),并于每年年底前向理事会上交财务报表,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7)物流学习部:开展各种类型的物流知识竞赛、学术交流和知识讲座,同时开展物流实践活动和研究项目。
(8)外联部:保持大学生后勤协会与外界的沟通与联系;邀请物流专业人士来我校举办讲座和学术交流;申请讲座的场地和设施;开展物流实践活动时协调各种关系;树立大学生后勤协会的良好形象,尽可能争取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的赞助,为大学生后勤协会的发展开拓社会空间。
(9)信息资源部:整理发布大学生后勤协会相关信息;收集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上物流行业的发展动态、物流专业知识、前沿分析等信息,整理并打印出来,供会员学习和借鉴;建立物流协会博客,负责博客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博客内容;方便会员进入博客查找信息;在博客上发布大学生后勤协会的最新成果。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保持大学生后勤协会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开展,保持大学生后勤协会的活力和凝聚力,树立大学生后勤协会在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每学期初,大学生后勤协会必须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经协会联合会通过后实施。各部门要根据大学生后勤协会的学期工作计划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在进行一项具体的活动时,首先要制定一个可行的活动计划。
⑵大学生后勤协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日常工作中必须定期召开各部门会议,做好人员签到和会议纪要,并报秘书处备案。对无故多次缺席、不履行会员义务者,经提醒后仍不改进的,视为自动退出大学生后勤协会,其会员档案作废,会员卡及时退回并通知,由组织部门上报协会联合会。
第五章资金和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大学生后勤协会应当遵循“自负盈亏、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原则。活动经费来源主要靠收取会费和企业赞助。根据学院后勤协会的宗旨,所有经费用于协会的所有工作和活动。支出应由协会联合会审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等处罚。
活动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防止错漏。
第二十四条大学生后勤协会各部门的报销凭证应为发票或收据(发票和收据应有报销日期、用途、经办人签名和证明人),以有效合理使用资金,节约开支。日常开支由主席审核,报协会联合会批准。财务部应登记各种费用的日期、项目和经手人。
第二十五条大学生后勤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赣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规定的财经法律,接受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全体成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协会的全部资产。
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大学生后勤协会档案种类:各级文件、会议纪要、组织干部和会员档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奖惩记录、重要书刊、报纸等。
第二十七条高校后勤协会各部门每学期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提交工作总结作为工作档案。
第二十八条秘书处负责大学生后勤协会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材料的管理、分类和归档,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组织部负责记录干部、成员档案,综合意见由理事会或部长填写。此档案可在会员资格到期后作为个人档案材料使用。干部成员档案包括姓名、部门、职务、部门和级别、联系方式等。
第七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大学生后勤协会章程的修改,应当由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执行机构或者半数以上会员共同提出,提交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本会修改后的章程在会员大会通过后7日内,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团委批准后生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者因分立、合并而解散或者需要撤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一条终止本会的决议必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终止前,应在学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解散后事宜。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协会经团委注销登记后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赣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报赣南师范学院团委,并经社团联合会登记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学生后勤协会所有成员。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后勤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