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校的条件是什么?

大学转校条件:因疾病或特殊困难、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或达不到我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前提是取得两个学校和学院的同意。原学校出具转学函后办理学籍转入转出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

(一)入学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拟转入学校的;

(三)从低文化水平到高文化水平;

(4)定向就业招生;

(5)拟转校转专业的研究生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所在学校或专业;

(六)无正当理由转让的。

大学转学应注意的问题

学生申请转学,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学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和相关证明。如果认为符合学校的培训要求,学校有培训能力,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后,可以进行调剂。研究生转学也要经过意向专业导师的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根据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户口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文件抄送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