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生转学政策2023
一、招生对象为2022-2023年本市普通本科高校优秀本科一年级学生。学生须通过第一年级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不含补考)并达到试点高校规定的成绩要求,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的其他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可以报考。每个学生只能申请1试点高校,学生注册地高校教务处只能为每个学生出具1相关证明。
2.试点高校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5月12-16(具体时间以各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笔试安排在5月27日(周六)上午9:试点高校招收分班生的报名条件、方式、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录取办法等详见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经市教委备案后,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高校要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各试点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
三、试点高校在全面审查学生情况后,根据自主选拔确定的条件,对拟录取的新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录取新生名单由录取高校于2023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教委。新生入班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所有选拔环节都要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所有考试都要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试点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安置学生试点工作或将考试、考核、选拔工作委托给校内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各试点高校、内部学院(系、部等。)和教学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在招生、考试、录取等方面违法违规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试点高校要健全完善招生监管制度,涵盖命题、考试、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要严格,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化解风险,确保公平。
五、试点高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考试成绩、合格线和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