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的自然地理怎么样?
1,环境变化与区域可持续发展
2.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被变化
3、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管理
4、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研究研究生培养:
1.综合考核: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根据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最迟在第三学期期末完成。
2.论文开题:最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的论证,确定论文选题,撰写论文工作计划。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开题时间,如果条件成熟,也可以在课程结束前进行。
3.论文工作考察:学位论文硕士生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导师组要根据硕士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确保硕士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的工作检查在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其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4.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其关注和了解自然地理学的前沿发展,应采取措施鼓励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本学科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并经常为研究生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前沿讲座等学术活动。要求每个研究生听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5.科研活动:为保证自然地理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规定硕士生在校期间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在已出版的国内外与地理学相关的官方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和文集)。发表文章的作者必须是山东师范大学。如果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以是文章的第二作者。达不到上述要求者,不授予硕士学位。
6.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座、辅导、实验班等多种形式。其中,大学生学时数一般不低于10学时。教学实践以“及格”为基础。科研实践可以采取参加科研项目实验、实地调查、社会调查以及在导师指导下参与撰写科研报告等形式。实习结束后,导师会给予相关的评价,评价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通过修研究生课程获得相应的学分。
7.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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