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建校以来都有哪些名人?详细描述一下!

王世杰

雪船一词出自湖北崇阳。先后在英国和法国留学,获得伦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和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教授、武汉大学校长、国民党政府法制局局长、教育部长、外交部部长、总统府秘书长、行政院政务委员、中央研究院院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著作有《比较宪法》(与钱端升合著),以比较的方式介绍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政治制度和宪政理论。

周玉生

周雨生教授(1889-1971),湖南长沙人,早年留学日本、英国、法国等国,获得爱丁堡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北京大学教授、武汉大学院长、校长。新中国成立后,任武汉大学校长、外交部顾问,为新中国的外交和立法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著作有《国际法》、《国际法大纲》、《近代欧洲外交史》、《不平等条约十讲》等。

梅汝璈

清华毕业,美国斯坦福大学留学,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精通英美法。他是武汉大学和中央大学的教授。1945期间,时任武汉大学法律系系主任的梅汝珍教授以检察官身份出席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理直气壮地控诉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

颜树堂

这个词叫做亭子。河北定县人。毕业于北洋大学,法学专业。1914去了美国,1920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辑,清华大学政治学系讲师,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西南联合大学法律系主任,国民政府检察院监事,审判法庭法官。1949后在武汉大学法律系编研室工作,也是湖北省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学会理事。

韩德培

中国法学会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名誉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首任所长。1934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法律系,1940-1942就读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于1942-1945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他的研究。1946—至今任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历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特聘成员,国家环保局、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

李浩培

李浩培先生1906出生于上海,1928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律系。之后,他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民法。历任武汉大学法律系系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外交学院教授、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员、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浩培先生和周玉生、王铁崖先生一样,可以说是中国国际法领域的泰山北斗。

皮宗石

皮宗石(1887 ~ 1967)字亮白,号海环。长沙县是福临人的聚居地。1903年去日本,先读中学,后去东京帝国大学读政治经济。1927年与王世杰、王兴工、周玉生等赴湖北。在武昌中山大学的基础上建立国立武汉大学。从此致力于教育事业,拒绝邀请汪精卫和蒋介石到政府工作。

王铁崖

中国国际法学会前会长,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创始所长,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世界文理学院研究员,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1929考入上海复旦大学,起初学的是外语,后转到政治系。1931年转入清华大学政治系。1933毕业后,宣被保送至清华研究院,师从周雨生教授学习国际法。1936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通过中美G类留学考试。1937年夏,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师从国际法学家劳特帕特教授,继续学习国际法。夏铁崖先生从1939回国后,应周宜生教授的邀请,从1940受聘于乐山武汉大学,开始了他62年的国际法教学生涯。

姚美珍国际经济法经济学家,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首任会长。

马克昌

出生于8月,1926,河南西华人,法学家。1950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参与了65438至0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顾问。中国刑法学界素有“北高南低”之称,即中国人民大学的高铭暄教授和武汉大学的马克昌教授。

吴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顾问。曾任武汉大学、中央大学教授,曾留学日本攻读硕士。

高一涵

六安县南关亭人,日本明治大学政法专业。民国5年(1916)7月回国,与李大钊一起办早报。民国7年加入北京大学编译委员会,兼任中国大学、法学院教授。经常为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撰稿,协办《每周评论》,积极宣传科学民主。后与张合办《甲寅日报》,与李四光、丁西林合办《现代评论》,与胡适合办《努力月刊》。

15年,李大钊和高介绍他加入中国* * *生产党。同年来武昌,任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前身)教授、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解放后,历任南京大学教授、政治部主任、法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