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标准

云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标准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四)申报一级博士、硕士一、二等学术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不得低于75分,思想道德素质得分不得低于8分;申请二类博士、三类硕士学术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不低于70分,思想道德素质得分不低于7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科奖学金评定中的比例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还必须符合“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条件。

在参与学年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申请:

(一)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学年不及格的;

(五)未参加校规校纪考试,或者校规校纪考试不合格的;

(六)无故不按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

(七)学籍处于暂停和保留状态的;

(八)新生未按要求完成注册手续的;

(9)延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