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3考研及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研究生3667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全日制学生3116,非全日制学生551。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免试招生实际招生人数、统考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实际免试录取人数以最终免试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25人,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及以上,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本科六门主要课程成绩合格成绩单(需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书),以及持有国家承认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6.符合招生院校和专业列出的特殊要求(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毕业生、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65 438+0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详见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zsgz/zssy.htm)。如有疑问,请在报名前咨询相关院校。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免试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日期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不再保留免试资格。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学生需登录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录取,已被我校录取的不得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应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信息公开和管理服务系统”。
关于接收免试生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我们的研究生招生网/zsgz/zssy.htm。
第三,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其工作地或有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在线预报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注册流程: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我校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考生在我校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结余等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准确填写所受到的奖惩,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网上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学历(学籍)网上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招生学院进行验证。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已入伍、退出现役并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毕业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高职院校)招收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7)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接受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招生单位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机构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人员。根据核查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6.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8.网上确认的具体内容请以当时报名点的通知为准。
四。候选人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我校当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对考生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考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于未通过在线教育(学籍)检查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含免试学生),凡被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五,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次试验的时间
65438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5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研,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3)初始测试的位置
考生网上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视我校个别专业线上学生情况而定,复试实际成绩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本计划考生初试成绩。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3年3-4月。具体要求和程序请参照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附加测试科目不得与初始测试科目相同。附加测试方式为笔试。
七、调整
转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招生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请到我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的考试诚信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到我校;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录取前应分别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得转移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籍等。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用工和派遣。
(3)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
(4)我校新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持相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可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考生,录取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过处分者,取消其资格。
(5)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X.违规处理
考生要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应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规则》和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试规则和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不得在我校复试结束前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应将考生在考研中违规或作弊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告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XI。学费和奖学金政策
2023年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及奖学金政策详见:/zsgz/xxfw/xfyjz.htm。
十二。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报考定向就业,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参加考试。
(2)硕士学位学制2.5-3年,各专业具体学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3)旅游管理(120203)(中法合作)项目,基础学制3年(国内2年,法国1年),合格毕业生可获得中法双方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全日制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采取集中(业余)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脱产学习,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授课。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5)海事学院、海洋学院、食品与药学院、新药研究所位于宁波大学梅山校区。
(六)2023年,我校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将联合培养机械、计算机技术、材料、化工等专业的研究生。详见招生目录中的“科教融合学院”。
(七)2023年,我校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机械工程与计算机技术专业研究生。详见招生目录中的“科技学院”。
(八)2023年,我校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国内硕士研究生。
(九)目前医学院“宁波大学与法国勃艮第Franche Conté大学(UBFC)联合举办临床医学与生命科学博士教育项目”,在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下招生。有关该计划的简要介绍,请参见:/info/1502/16250 . htm。
(十)如果考生和原单位因考研产生的问题,导致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学习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1)招生章程、专业目录、硕士生导师介绍、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可在我们研究生招生网/zsgz/zssy.htm查询。
(12)考生应随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院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十三)本招生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14)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院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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