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法律系完全介绍

苏州大学法学院位于人间天堂苏州,东临金鸡湖,西临大运河,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一路之隔。是江苏省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基地。苏州大学法学院起源于原东吴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赫赫有名,素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

1952,全国高校调整。东吴大学、苏南文教学院、江南大学数理学院合并成立苏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在东吴大学残存的校址内办学。1982,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苏州大学。与此同时,恢复了法学教育,成立了法律系。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法学院,成为当时全省唯一的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继承了东吴大学法学院的传统,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1993行政法学成为江苏省重点学科,1994设立行政法学硕士学位,1995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被江苏省考委批准为“全省律师自学考试点”。1998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宪法与行政法”博士点,成为华东地区高校第三个博士点、江苏省高校第一个博士点、全国省属高校第一个博士点。近日,法学院授予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成为我校第四个硕士学位。

法学院经过16年的发展,现设有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律师四个系,开设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律师四个专业和方向。有行政法、法理学、国际经济法3个硕士专业,宪法与行政法1个博士专业。行政法学也是江苏省重点学科。21世纪中国宪法与行政法的发展被列入国家“211工程”标志性工程。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宪法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经济行政法(含涉外经济行政法)、中外行政法制史比较研究、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呈现出前瞻性、比较性、服务型创新研究的鲜明特色。

全院全日制在校生1100余人,其中研究生100余人。法学院拥有一支科研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国内有几位知名法学教授,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占总数的50%以上。还有一批经常活跃在教学领域的国内外兼职教授。

18年来,教学科研物质条件不断改善。现有教学楼4000多平方米,可容纳1,000人上课和实验。资料室藏书4万多册,中外文期刊500多种。保存了一批完整的港台期刊和图书,图书馆被列入国家211项目“江苏省法律文献中心”,文献将向全省开放。法学院还拥有设备齐全的计算机房,配备了70多台486-586的计算机,以及多功能语言实验室和电教室,为教学、科研和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法学院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非常重视教学和科研。东吴律师事务所和东吴比较法研究所分别成立于1986和1994,集教学、科研、司法实践于一体。东吴律师事务所原有32名公正廉洁、业务熟练的执业律师,其中高级职称律师16名,归国律师6名。我们与国外及港澳地区的10余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根据国家规定,该所近期已与法学院行政脱钩,但仍是法学院师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便捷基地和窗口。东吴比较法研究所从事中西法学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进了与外国的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为法学院赢得了声誉。《东吴法学》是法学院出版的学术刊物,自出版以来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大力支持。

法学院在重视基础理论和知识的教学和训练的同时,非常重视各种生动活泼的校园和社团活动。学生会定期编撰《东吴法源》《独角兽》等法律刊物,提供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经过18年的努力,法学院形成了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为主,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相结合,办学与社会合作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办学体系,为省内外输送了4000多名法律人才。

2000年5月,苏州大学100校庆之际,归化美国的东吴大学校友王建先生回访母校。其子王先生感谢父亲,决定捐赠10万美元,用于资助苏州大学法学院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5月18日,王建法学院新办公楼及行政楼举行奠基仪式,目标在两到三年内完成。

目前,东吴大学王健法学院以其雄厚的基础,以“211”项目为坚强后盾,以海内外朋友的全力支持和帮助,在科研、教学、社会服务上更上一层楼而努力奋斗。展望未来,全院师生充满信心,决心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培养一流法律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更大贡献。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努力打造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