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大学以什么名义非法集资近24亿?
当天上午,由于一名被告身体不适,原定开庭时间被推迟。120医护人员现场检查明确后,上午10正式开始庭审。
Xi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8月,因华西大学发展缺乏资金,时任华西大学校长的被告人王明亮与他人协商,以投资教育、扶贫等名义成立筹资小组,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融资团队与集资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贷款期限65,438+0 ~ 5年,年利率65,438+00% ~ 65,438+06%。募集资金的75%将交给华西大学,25%作为融资团队的佣金和投资人的投资回报。合同到期后,华西大学将向投资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在社会人员组成的融资团队陆续离开的情况下,被告人王明亮组织被告人王均明、白建军、马强、韩浪成立华西大学“外联部”,负责接待有投资意向的人考察学校,游说合同到期的客户继续续约,并以集资创办学校、利息回报高为由,鼓励业务员继续吸引新客户,为学校集资。
经审计,2007年初至2014年初,华西大学* *与14931人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3.92亿元。投资者募集资金本息返还1.287亿元,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未返还。除了向业务人员支付佣金6.86亿元外,其余资金均用于购买土地、学校设备、对外投资等项目。
其中,被告韩浪于2065,438+065,438+0年9月至2065,438+02年6月签订合作办学协议9057份,合同总金额8.25亿元。被告人高荣平、张明珠、柯密、白振元、、刘琴、于、谭茹、、何、张、查卫平、柯军等。向华西大学32名集资业务员集资共计469万元至2109万元。
在此基础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华西大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吸收巨额公众存款,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明亮等18名被告人系直接责任人或直接参与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书证、辨认笔录和被告人供述,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6月14日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