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暂行办法(东农发[2014]1号)。

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办法的通知》(教厅[2014]5号)(见附件1), 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暂行办法》(东农校发[2014]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2),对我校2015年免试晋级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1)学校免试生选拔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免试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免试生选拔工作。

学校学生选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胡宝忠

副组长:叶飞、小、、彭

成员:王、徐国峰、于兴业、王傲雪、陈海涛、、苏、蒋连洲、索、邹、栾、李怡静、李辉、李翠霞、孟军、韩雪平、赵宝辉。

秘籍:张庆兰、李林

(2)免试生选拔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学院免试生选拔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院长、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升免试的详细选拔细则、具体安排、检查监督。

(3)甄选豁免大学生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位评定小组委员会成员和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组将按照我院推免生选拔办法实施推免生工作,确定我院推免生人选。

(4)免试生选拔细则学院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免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工作要求

(一)选拔开除学籍学生必须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2)在选拔过程中,院校要强调对学生能力的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智育、德育和科研创新能力,其中智育占80%,德育占10%,科研创新能力占10%。

(4)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后免试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和专业学位类型,留校不限。

(5)根据教育部要求,免试工作分为推荐阶段和接收阶段两个互不重叠的阶段,推荐阶段于9月25日前结束,接收阶段于6月25日前结束,10。推荐阶段不得开展接待工作,接待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6)我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我校教育组免试工作。(取得教育组免试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

(七)除教育组外,免试生可填报3所学校或单位。各学院应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不应以录取作为推荐的前提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