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大学转专科口腔医学难吗?
一、安徽医科大学办学的主要要求和条件及政策
安徽医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章转专业转学校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1)被发现患有某种疾病、身体缺陷等的学生。入学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可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由学校指定的二级医院考核证明;
(二)经学校批准,学生确有某些特殊困难,不转专业不能继续学业的;
(三)学生确有专长,经本人申请,专业推荐,经转专业考核确认,转到本专业能更好地发挥专长。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从低教育水平到高教育水平;
(二)从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到上一批次;
(三)免费定向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招生;
(四)文理之间或者联考科目不一致的;
(5)专升本学生;
(六)应当降职、休学、退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七)第一学年所学课程有补考;
(八)学生第一学年考试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下(不含2.0)。
第二十六条转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课程代课,公共课程成绩和学分仍然有效;成绩合格,未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者,作为选修课记入本人学业成绩表;转专业所缺课程要合格。
第二十七条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退役后返校的学生,有立功表现的,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入除“5+3”一体化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八条转学生的学费应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二十九条学生因疾病或者特殊困难、特殊需要,不能继续在学校学习或者不能满足学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
学生申请转学(转学)的条件:
(1)学生入学后被发现患有某种特殊疾病或身体缺陷,不能在本校学习,但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仍可在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2)学生确有特殊困难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讨论,认为不能继续学业而不转学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转、转):
(一)入学不满一学期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同籍贯相应年限录取成绩,由低学业水平转为高学业水平的;
(三)招生已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按特殊要求提前分批录取的;
(四)不同招生类别之间;
(五)应当休学的;
(6)三级以上;
(7)色盲、体质弱的学生,不转入我校医学专业;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一条学生如需转学(转出),应提交书面转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由学院提交教务处审批,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转出的,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办理转学手续。
申请转学到我校的,须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核,认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学校有培养能力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转学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录取通知书,并请转出学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