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1,补贴对象
2020年6月5438+10月1后,湖州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公有企业)新引进(招聘)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事业单位选调生、来湖创业的大学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在湖州缴纳同级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首次在湖州购房。
2.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生:35万元(第一年654.38+0.4万元,第二年654.38+0.4万元,第三年7万元);
(2)中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20万元(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4万元);
(3)全日制研究生:654.38+0.5万元(第一年6万,第二年6万,第三年3万);
(4)“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技术人员:654.38+万元(第一年4万元,第二年4万元,第三年2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工:5万元。
对退湖就业创业的湖州籍大学生,“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上浮10%。
住房补贴和租房(居住)补贴不同时享受,享受住房政策后不得再申请租房(居住)补贴。人才购买的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后方可上市出售,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区县资助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就业补贴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贴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贴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