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顺利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专科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3
零件代码:14349
法定代表人:郭
2.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480号
三、办学水平:学院
四。办学类型: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动词 (verb的缩写)证书的颁发:
1.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三章组织结构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在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大学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有关大学招生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和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人才需求、就业、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是高校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将上级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时报送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通过招生简章、高校网站等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四、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原籍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征集志愿或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其他省份。
5.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护理学(英语护理)、护理学(日语护理)、护理学(德语护理)、护理学(口腔护理)、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助产学、药学、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
第五章招生对象和体检标准
1.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其他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我院开设的医学专业对颜色辨别能力要求较高,建议色盲、体质较弱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六章入学规则
一是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是根据教育部“学校负责监督招生”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实行平行投档,根据平行志愿中“分数第一,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对填报我院志愿并在我院投档的考生,择优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我院第一、二、三、四、五志愿顺序录取。如果填报的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英语、数学、理工类成绩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如受到专业调剂,考生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根据实际考生报考情况,对主计划中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所有专业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录取。
四、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高校自愿采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我院的考生。当网上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录取报考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如果填报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录取,理工类考生按数学、英语、语文成绩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受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高低顺序随机录取到计划不足的专业,如全部专业录满,则予以辞退;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五、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减分政策规定的情况。
第七章登记
一、根据国家招生规定,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学院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并报政教处备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是学院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经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及其他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学费和奖励措施
1.学院2020年学费标准暂定为普通专业4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5438元+0.5万元/年,住宿费600元,教材费700元(多退少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级收费部门最终批准的标准执行。
2.奖励措施: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按照一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和报名费报销等措施,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都能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4.勤工俭学。在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通过学生劳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5.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补贴,财政和高校承担一定风险进行补偿,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共同运作,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支付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无需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承诺按时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章学生待遇和就业
一是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和省级高校同一招生计划录取的同一专业学生待遇,学费、住宿费执行同一标准。
二是学院本着“保证质量,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深化医教协作,注重实习与就业的融合,培养“工匠精神”。与河南省骨科医院(洛阳市骨科医院)、安阳市人民医院、安阳市口腔医院、河南省李鸿医院联合办学。我院有一家三甲附属医院——河南省安阳地区医院,拥有医护人员1.36人,床位1.08余张。积极拓展省内外实习基地。目前全国共有126家知名医院,包括解放军北京3065、438+0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华西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覆盖全国24个省、直辖市。近年来,就业形势稳中有升,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率达到89.30%。
3.经河南省卫计委批准,学院成立了河南国际护理培训中心和河南养老健康服务培训中心。主动开辟学校,设立国际教育系,开设英、日、德护理专业,引进美国、日本、德国成熟的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加强和深化与国外医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目前,已有超过65,438+000名学生前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学习或就业。学院努力将“河南护理”打造为国际品牌,为服务“一带一路”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章附则
各媒体平台发布的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误解,以我院在教育部和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了相关信息。即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被录取新生复试结果公开。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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