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源论争论

虽然政策辩论的一些标准得到广泛认可,但没有一个标准可以适用于所有情况。其实有时候辩手们辩论的话题是“怎么打,怎么判,怎么进行政策辩论”,在一定的情况下。这就是所谓的“理论之争”。通常这种打法出现在辩论场上是因为一方认为对方的做法很不公平,要根据辩论理论来判断。当积极的一方提出方案时,他们自然要承担“总体举证责任”,证明该方案应当被采纳。他们必须证明他们的计划是适当的,是一个好主意。为了不使辩论沦为废话,积极的一方必须提出证据来完成举证责任,证据必须来自公开出版物。

3.1.1核心问题

传统的政策辩论评判方法要求积极的一方必须成功地论证一些重要问题才能获胜。这些问题是“核心问题”。一般来说,核心问题如下:

3.1.1.1重要性

这个计划会带来多大的影响?

3.1.1.2可解性

这个计划能解决多大的危害(能满足多大的需求),在现实世界中能否成功实施?

3.1.1.3优势

当前形势下存在哪些问题使得计划的实施有充分正当的理由?计划是否重要到需要详细考虑和实施?“优势”的核心话题通常包括另一个相关话题“重要性”,比如危害是否显著。然而,这两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整合成了另一个核心问题“需求”。

3.1.1.4根属性

为什么积极政策没有在当前形势下自发产生?还是广场计划在目前的情况下实际存在?

3.1.1.5符合性

策划是一种符合辩论要求的方式吗?正方提出的政策符合辩论的字面意思吗?“优势”是指计划的积极效果,大多数积极的团队都会围绕优势来构建自己的防御框架。另一方面,反对的一方往往会指出积极方案的不良后果,即“不利之处”。辩手为了保证自己一方能够在“优劣比”上击败对方,往往会表现出种族灭绝或者核战争等极其严重的劣势。

3.2.1否定理论

“否定”是指反对的一方只需要反对肯定的方案而不需要辩论。接受反面理论,就是允许反面提出一个符合辩论要求的“反方案”,即反面的立场不是正面提出的方案。正方提出抗辩后,对方可以从以下角度攻击正方的抗辩:

3.3.1完整性

反对的一方认为,积极的一方没有在辩论的要求下制定方案,无论其方案会产生多大的优势,都应该立即判定为消极。这是一种“元辩论”:双方都花时间争论辩论词汇的定义,并认为最好采用自己的定义。在大多数年度辩论中,至少会有一两次极具争议性的积极辩论。所以“连贯性”的设置就是为了威慑和约束这些妖娆的框架。

缺点

反对的一方可以声称积极的计划会导致不利或不利的后果,这将超过该计划带来的所有好处。坏处是弊大于利,反对方必须证明正面方案的不利后果“明显大于”其带来的好处。

3.3.3反阶段计划

反对方可以承认正方提出的伤害或要求,然后提出不着边际的解决方案。为此,反对方需要论证,他们的反对方案之所以不采用结合话题的方式来解决危害,是因为赞成方的弊端根源于辩论所要求的政策方案,所以采用反对方案不会带来上述弊端。反方案的发挥使得案例中的议题范围局限于根属性、求解力和优劣比(无需讨论需求)。作为反方,大部分辩手在采用反方的方案后,会重点攻击反方的分辨力和劣势。

克里提克

反对的一方可以声称一个错误的正方形想法或假设前提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它必须拒绝基于它的正方形方案,或者同时提出互斥的替代方案。克里提克有时拒绝整个积极的立场,而不评估其具体政策;在其他时候,克里提克可以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进行判断,就像积极防御一样。克里提克反对的坏思想包括生命权、种族主义、集权政府、人类中心主义等等。克里提克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第一个克里提克用结构主义的哲学观点来反对语言的模糊性。经过发展,今天的克里提克还包括了“同意正面辩论的立场但不同意其中所包含的坏想法,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替代方案”的做法。这些Kritik会辩称,在支持正面的理由中会隐含一些本体论,会导致一些不可避免的弊端,所以这些不好的想法必须被拒绝。这样,克里提克就可以绕过广场计划本身能带来多少好处的问题,转而关注广场计划中体现这些坏想法的部分。同时,反对的一方可以提出自己相应的替代方案:只替换积极方案中包含不良想法的部分,让其余部分完全通过。这种类型的替代方案通常称为PIK (plan inclusive kritik替代方案)。

3.3.5理论

有时候一场正面的争论,会在游戏开始时造成双方的极度不平等。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对肯定抗辩的程序和内容提出抗议。这些抗议往往是“理论性的”,因为他们想从辩论理论中论证积极的方法会给辩论本身带来什么样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