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注民生教育惠民(一)公益性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全市新增公益性幼儿园138所,公益性幼儿园535所,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50.4%。努力规范办园行为,清理规范234所民办幼儿园。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成都市预防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实施意见》、《成都市幼儿园用餐管理办法》。成功举办第三届全国幼儿园园长大会。(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公平办学成效显著。与2011年相比,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率基本持平。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随迁子女341000人(其中中心城区20.2万人),占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31.5%(其中中心城区49%),比2011增长3%。制定出台了《成都市新增优质学校评估标准》,对63所学校开展了验收工作。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市)县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意见》(成办发[2012]35号),对推进成都市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3)教育经费大幅增加。教育资助总额达到6543.8+0.7亿元。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向符合条件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作业本,做到“应免尽免”;对约3.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以此弥补。为5.2万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和边缘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两类高中教育阶段的教育救助;对符合国家助学金条件的6万名普通高中学生和9.6万名职业高中学生,按照人均15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自9月以来,13.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交学费。各级政府对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给予专项资金补助5265万元。扩大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试点范围,在国家确定的邛崃市、大邑县基础上扩大到第三圈8个市(县),惠及农村学生261.00人,投入资金654380+0.6亿元。随着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全市已建成21所特殊教育学校(中心),有4579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现了“全面进步”的目标。成功举办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命教育研讨会。二是教育均衡上了一个新台阶。(1)实验区一期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初步形成了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六位一体”工作机制。教育部已经批准了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第二阶段的总体方案。1国家级、3个省级、82个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都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进行书面交流。成都获得第三届全国“地方教育系统创新奖——综合改革奖”,与上海市教委并列最高奖。有了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成都的经验将为国家教育决策提供参考。(2)推进城乡教育界融合创新。深入贯彻市委“三圈合一”战略,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互动发展推进教育圈融合发展的意见》(成蛟发[2012]4号),突破县级行政区划界限和“中心城、郊区、远郊”三圈界限,480所中小学跨区域结对256对,覆盖17.9,56所职业学校加入了11专业职业教育集团,覆盖了60.2%的学校。同时,进一步规范名校集团管理,完成全市105名校集团备案。“推动教育互动发展,促进教育圈融合”在2012年度市级部门创新目标考核中获得了7.63的高分(满分8分),位列第三。(3)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初见成效。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和教师素质提高全面实施。统一城乡小学和初中学生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生。初中900元/生?几年。全市25000多间中小学教室的光环境改造基本完成。成都成为继上海、北京之后,全国第三个实施教室光环境改造的城市,学生视力将得到有效保护。实施第一批二、三圈区(市)99所学校操场改造。投入2.27亿元对青白江区等5个区(市)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进行升级改造。(4)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县级督导评估。全市19个区(市)县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成都成为全国首个实现这一目标的城市,开启了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深化城乡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成都市教育督导组办公室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三、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1)教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2012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848所,在园幼儿38.5万人(副省级城市第一),全市3-5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8.5%。全市有中小学1114所,其中全市义务教育段普通学校878所,在校生1083万人(第二副省级城市低于广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9%。特殊教育学校19所,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4535人,超额完成任务。全市普通高中126所,在校生21.5万人(副省级城市第一)。普通高中本科升学率51.95%(四川省34.3%),专科升学率98.8%(四川省92.0%)。全省文理科100人,分别占我市的48.5%和50.9%;全省文理科第一名都在我市。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90所,在校生23.9万人。(副省级城市排名第四,低于广州、Xi、武汉)。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职工14.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1.2万人。(2)素质教育有序推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成心理咨询师C级证书培训全部任务,荣获教育部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称号。成都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在全市中小学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百姓故事会”。道德故事讲堂”活动。全面普及阳光体育活动,成功举办第十届成都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第十一届艺术人才选拔大赛、“2010—2012中小学生科技教育与科技创新展”。(3)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提升。2012年,成都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市中小学校园网覆盖率100%,多媒体到达率1.7: 1,师机比1.4: 1,活力比12: 1。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市中小学数字化图书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录入图书2049万册,有效开发和监控了图书的使用情况,有力促进了素质教育和校园阅读活动的广泛扎实开展。全市25所学校普通高中网上班81,比2011增加10所学校,增加27个班。成都市实验小学网校成功上线,建立了从义务教育到普通高中的网校体系。(4)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第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推进“以县管校”工作的意见》(成蛟发[2065 438+02]12号),在青阳、温江、郫县、双流等县进行试点。教育部以简报的形式公布了成都的经验,全市有16544。二是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设立“名师工作坊”35个、“名校(园)长工作坊”12个,选拔产生特级教师50名、特级校长15名、优秀青年教师100名、成都市新型教学人才80名。派遣186优秀教师到甘孜州支教。全面落实市政府建立的特级校长(教师)优待制度。成功举办“文翁讲堂”10次。三是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探索教师培训新机制,全面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完成普通高中新课改10976名教师的培训。对7699名中小学英语教师进行了英语水平测试,制定了全市英语教师水平提升实施方案。选派87名职业学校优秀教师到企业挂职。四是深入实施“常青树”计划。在全市退休名师中选派4名督导、26名导师到偏远农村学校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五)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倍增”的战略能力不断增强。成都大学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职业院校和农业职业院校扎实推进国家骨干和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建设。加强内涵提升,建设8个市级特色专业和40门精品课程。《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正式实施,成都教育立法实现零突破。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等5所学校的8个专业成功创建省级重点专业。成都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等5所学校启动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工作,4所学校成功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规模达到1015000人。成功举办2012年全国终身学习周开幕式,教育部副部长卢鑫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六)教育标准建设和监测评估工作扎实推进。继续大力推进“教育标准年”建设,从学校建设、教育质量、教师职业、学校运行与管理、区域教育水平评估、标准化教育服务等六个方面系统构建教育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成都市市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成都市城乡教育一体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成都市市县教育国际化推进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 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学业质量监测、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质监测。 与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共同建立了区(市)县教育经费投入监测和公告制度,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全市建成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55个,标准化考点2697个,考试指挥平台21,实现省、市、区、校互联互通。四、教育国际化亮点多(1)系统规划、科学推进成都教育国际化。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育国际化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65 438+02]103号),出台了包括政策环境、资源配置、发展水平、社会贡献等评价指标体系。2月,制定下发了《成都市全面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发[2012]3号)、《成都市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方案》(成蛟办[2012]5号)。编制了《成都市教育国际化专项规划(2012-2020)》。(2)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成效显著。成功引进英国哈罗学院、加拿大谢尔顿学院、澳大利亚TAFE学院等12家中外知名教育机构及合作项目。积极推进成都普渡大学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积极支持成都孟了国际学校、埃塞国际学校和成都美国学校的健康发展。亚洲教育论坛、都江堰国际论坛研讨会、中美高中国际教育合作发展高端会议成功举办。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教育官员、专家学者齐聚成都,畅谈世界教育发展前沿问题,交流分享国际教育先进经验和方法。全市已组织66名教师参加国务院侨办汉语推广教师储备培训和“IPA国际注册汉语教师资格认证”培训。共有11名教师由国家委派到美国、泰国等地任教,外派教师的数量和水平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2012年,成都大学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举办的孔子学院招收了300多名美国学生。全市举办国外课程(项目)35个,部分区(市)县国际理解教育实现100%全覆盖。全市高中毕业生836人,比2011同期增长108%。市属高校招收外国留学生230人。(3)教师国际培训取得新突破。全市组织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1,266人次参加境外培训考察,比201增加287人次。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9966人来华参加国际专题培训,比2065438人增加11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外籍教师347名;全市有202所中小学与海外学校结对;国内外师生互访人次达14129,比2011增长72.4%。五、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党的建设和机构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教育行政效能取得新成效。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广泛开展“加强组织、增强活力、迎接党代会、争创佳绩”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专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上作了书面工作经验交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教育师德建设。推进学习型机构和学习型个人建设,政府官员运用数据和标准开展研究和教育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加强机关信息化和档案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档案管理达到省级标准水平。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CPPCC提案103件,及时办结率、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2)教育管理和法制建设取得突破。制定印发了《成都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推动了“法治大讲堂”深入校园活动的开展。制定出台了《成都市中小学依法办学标准》,以此为核心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成蛟发[2065 438+02]10号)。引导成立成都市民办教育协会和专门委员会,完善工作体系和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协调、维权、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成都市培训市场进行了专项调查,制定出台了《成都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重点规范文教人士非学历培训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3)教育科研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全年申报国家级项目15项,省级项目29项。成都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为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中唯一的重点课题。《成都市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报告》(2003-2010)获四川省15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成都市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成都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获省教育厅一等奖。”成都市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指标体系》获成都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开发发布《成都市教育科研项目选题指南》2012,新增名师决策、调查研究等课题,优化研究格局。圆满完成了全市优秀教学成果的首次评选,评选出64项优秀成果,构建了市级行政层面的激励机制。(4)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通过课堂教育、活动推进、学科渗透、实战演练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引导。荣获“2012' 5.12 '全省防灾救灾演练先进集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校车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5)成都教育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成都日报》、《中国西部(教育)》、《教育家》等报刊杂志开设专栏,宣传成都的教育政策、经验、做法和名师、名校长。各级媒体对成都教育进行了4000多篇报道,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全国性媒体100多篇,省级媒体1500多篇,市级媒体2400多篇。成都的教育影响力不断提升。教育局官方微博荣获“2012成都十大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1)取消关税。
1.取消市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取消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指导教育系统办产业的职责。
3.取消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指导“产学研”相结合的职责。
(2)强化责任。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 .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3.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全市统筹城乡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市的教育研究和教学研究。
(三)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和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民办教育;组织协调对口教育援助。
(四)制定全市各级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对区(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参与制定师范毕业生和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制定筹集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负责全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学校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建设;指导教师和教育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八)负责全市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建设。
(九)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机构17:
(1)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作;承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处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组织协调对口教育援助。
(2)政策法规司。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调查研究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的教育研究和教学研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推进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负责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依法办学,依法行政;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和其他教育组织的工作。
(3)城乡教育发展司。制定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全市教育发展年度计划;拟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公办普通高中、初中招生计划;制定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引领重大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负责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区(市)县教育局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考核;负责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牵头开展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4)计划基建财务部。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直属学校和单位的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收费政策,对学校收费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指导全市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教育经费和教育基础工作。
(5)学前教育署。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学前教育和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指导学前教育改革和成果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六)通识教育(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管理全市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制定义务教育评估标准;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电子音像制品和学习工具的管理;拟定全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普通教育二科。负责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统筹协调和普及高中教育;指导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和教育科学研究;参与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市属普通中学的教育行政和教学业务管理;负责普通高中的民族教育;参与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
(8)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司。参与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指导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学校设置标准;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规划和指导成人继续教育;引导中小学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社区教育,扫盲后巩固提高。
(9)高等教育和教师培训司。负责市属高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参与市属高校重大事务管理;参与制定师范毕业生和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市属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0)教育督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指导性文件和评估方案;负责对中等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出具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组的具体工作。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学校体育、卫生、禁毒、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负责艺术体育特长生加分审核;组织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表演比赛。
(12)宣传教育司。负责全市的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学校德育管理,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生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指导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工作。
(13)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公室。组织全市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外籍教师和专家出国留学、来蓉学习、对外合作办学及教育系统的管理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率先开展区域教育合作。
(14)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学校安全稳定事故;监督学校和中央直属单位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五)行政审批部门。承办市政府公布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民办教育。
(16)人事部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教师和人才队伍建设及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负责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
(十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建设,治理全市中小学乱收费;负责局机关及局机关直属学校和单位的审计工作。
按照党章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建立机关党组织。(1)市教育局行政编制8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省长1人(副局级)任局党委书记;正厅级领导18人(含党委专职副书记1人),副厅级领导19人。
(二)单独管理的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2名。
(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照程维发〔2065〕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聘用和管理。(1)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立、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