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泉城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怎样的?
一、参加范围凡具有正式大专学籍的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加奖学金评选。二、奖学金评选比例和名额奖学金是学院为激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设立的综合性奖学金。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不同等级,每学年评价一次,占学生人数的22%。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按班评定: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年,按5%评定;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年700元,按7%评定;三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年500元,按10%评定。三、评选条件1、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基本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智育:热爱本专业,努力学习,态度端正,能顺利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秀。在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中,智育素质得分不低于全班平均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全班平均学分绩点。
3.体育: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4.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和文娱活动,积极参加或支持社会工作,成绩突出。在获奖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奖学金:1。学年内必修课考试两次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育课成绩不限):2。学年内因违纪被处分者,只参加排名,取消资格。3、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不得享受奖学金。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事业的劳动者。
5.缺课者(迟到或早退三次计为1课时)。
6.个别点综合评价不合格或智力素质得分低于全班平均得分者。4.选择程序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根据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介绍德、智、体、能各方面表现。
2.班级评价。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班委会对申请奖学金且综合评价成绩名列前茅,达到60%以上的学生进行评定,并按规定比例初步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和等级。
3.由各部门审核和公示。系里汇总各班(年)奖学金初评结果,严格把关。审核后在系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政教处。
4.由学生事务处审批。学生处审核各部门上报的奖学金成绩。
5.学院给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五、评审时间奖学金评审时间为每年9月,毕业班为每年6月。六、奖学金评定结果上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每项奖励金额直接打入学生的个人银行卡账户。七。奖学金的用途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严禁奢侈、好客、吸烟和酗酒。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资格,追回所获奖学金。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