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0录取政策解读
第一条为规范2020年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生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北华大学
办学类型:公立高校
级别:本科和专科
第四条学校东校区地址:吉林省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丰满区吉林街15号;北校区地址:吉林省龙潭区新山街1号;北华大学师范分校地址:吉林省丰满区吉林街22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经济统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历史文化产业方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和应用数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每学年每生3850元;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家具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冰雪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医学影像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康复治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舞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490元;艺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体育经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艺术(书法)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第三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准予毕业,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大专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大专文凭。高职高专毕业生由北华大学授予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第七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我校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兵役院校学生国家教育补助、初级就业学费补偿、新生资助计划、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
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前,可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进行举报。入学后,学校会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实后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全额拨付事业收入的5%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我校贫困家庭学生主要资助项目
1.奖学金
学校设立的各种校内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按照《北华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北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3.临时困难补助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个人学习生活的学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4.学费减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5.学校勤工俭学学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6.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注册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会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提供资助。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筹集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学校根据相应的标准和程序、环节进行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将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资助。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十条外语专业培训的要求
1.英语专业(含师范院校)和韩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类考生。
2.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只招英语语言考生。
3.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护理、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部分主干课程仅采用英语授课,英语语言考生报考。
4.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含免费医学定向)、医学影像等专业。
第十一条身体和健康要求
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准入规则
1.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综合评价原则。
2.投资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学校调阅学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对生源省份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省份比例要求执行。
3.大学志愿服务。在实施“平行志愿”项目的省(区、市),按照“成绩优先,遵循自愿原则”录取;在实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智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别。
5.优先级。对于竞价得分相同的考生,其所在省(区、市)已规定相关排序办法的,按该省(区、市)的办法执行。所在省市没有排序办法的,按以下办法执行,即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对比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不考虑文理对比外语成绩和选考科目总分,优先录取科目高分者。以上录取规则仍不能确定录取结果的,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高的考生。
6.专业调整。同批次投档、未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录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撤退。同批次投档、未按专业自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成绩不达标、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不全要求的考生,将被辞退。
8.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9.新生录取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学校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部分特殊类型专业的录取原则:
(1)各省录取规则与学校不同的,以省文件规定为准。
(2)美术类(师范类)、绘画类、视觉传达设计类、环境设计类、产品设计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10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对比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课成绩(依据《章程》第五章第12.5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大学)、舞蹈(师范大学)专业。考生录取后,按照各省专业招生计划,在合格生源范围内录取。有不校考的省份,也有省统考的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学生范围内,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没有省份,只有省考的省份是学校认可的。在省联考合格学生范围内,按照省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如果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比较文化课各科成绩(根据《章程》第五章第12.5条),从高分到低分选出成绩最好的学生。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生投档后,根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在校测试,在合格生源范围内;没有校考省份,有省统考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学生范围内;无校考省份、无省考省份、有校认省份均在省考合格学生范围内。文化课总分相同时,对比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依据《章程》第五章第12.5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师范)和冰雪运动专业,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对比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课成绩(依据《章程》第五章第12.5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按其综合成绩选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按章程第五章第12.5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上述录取规则中,学校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的政策分。
1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2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报考和招生时没有专业之分。第一学年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训。大一以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和学习成绩分流专业,确立所学专业。
13.统计学和应用统计学按“统计学”招生。报考和录取时没有专业之分。前三个学期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训。第三学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和学习成绩分流专业,确立所学专业。
14.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蒂塞德大学联合举办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教育项目,引进了英国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师资和教材。双方* * *制定培养计划,* * *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15.护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学校与芬兰赫胥黎应用科学大学联合举办的护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芬兰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师资和教材。双方* * *共同制定培养计划,承担并完成四年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16.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学校与美国康奈尔学院联合举办的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了美国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师资和教材。双方* * *制定培养计划,* * *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17.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只招收有专业志向的考生。
18.公费师范专业和免费医学生提前批只录取专业志愿。报考公费师范专业和免费医学生的考生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相关协议,导致无法提前参加后续批次投档,无法被其他学校录取,风险自担。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考生。如果候选类别是都市新鲜或都市过往,则直接辞退。
19.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并取得合格;我校自主组织本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取得合格资格。如果所在省(区、市)没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资格。
20.报考体育培训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省(区、市)报名参加2020年高考,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体育测试。
21.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省(区、市)报名参加2020年高考,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项体育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在户口所在地省(区、市)考试合格。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只能选择体育教育专业。
22.新疆高中、少数民族预科班、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录取。
23.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书法)、体育、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等专业由北华大学师范分校培养,学校设在北华大学师范分校。
24.内蒙古自治区将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5.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为:要求科目成绩必须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B”及以上。专业录取时对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没有要求,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选择入档考生。文化总分相同时,比较所选科目成绩,成绩优先顺序为A+A+,A+A,AA,A+B+,A+B,AB,B+B+,B+B,BB。江苏省特殊类型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普通公办本科院校的最低要求为准。特殊类型考生投档后,按我校规定录取。如果录取结果还不确定,就比较一下选考科目的成绩。
26个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20年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站:
邮寄地址:吉林省吉林省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电话:0432-64608596 66468155(传真)
联系人: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箱:BHDXZSK@163.com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