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获得了通过专业教育评估的学士学位或学位”?
资质评估、办学水平评估、遴选评估和学校内部评估。
合格评估也是鉴定评估的一种,是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和基础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由各级审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办学水平评估是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实施的定期综合评估。
选拔和评价是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进行的选拔活动。其宗旨是在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公布评估结果,奖励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择优扶优,促进竞争,提高水平。
教育评价的主要功能是按照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通过系统地收集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信息,准确地了解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