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

第二条学校代码:10674。

第三条学校地址:

(1)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650500;

(2)莲花校区:昆明市121街文昌路68号,650093;

(3)新迎校区:昆明环城东路50号,邮编650051。

第四条学校官方网站: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重点高等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第六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培养模式、学制和学费

第七条学校本科生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均属于本科层次,全日制培养。毕业时符合有关规定的学生,由昆明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普通本科各专业学生被学校录取时,留在呈贡校区。高职院校各专业学生入学时均被新英校区录取。

第九条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录取,按照大类招生培养。大规模培训结束后,在同一类别中,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意愿等。,他们将被分流到特定的专业进行培训。

第十条学校应当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临床医学基础学制5年,弹性学制4-8年;其他专业基础学制4年,弹性学制3-7年。

第十一条学费:根据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分为以下三类,其中:

(1)普通本科专业:文学专业3400元/学年;法律、管理、经济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类、农业类专业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2)高职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科专业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3)中外合作办学:2.9万元/学年。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统筹考虑各专业发展,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确定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计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首先要查看我校官网公布的“招生计划来源表”,确定本省招生计划培养类型属于“普通本科”还是“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三条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四条在招生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顺序第一志愿投档)未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顺序非第一志愿投档)。

第十六条在同一批次中,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不存在“年级差”,录取以“分数优先、自愿”为原则。即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由高到低排序。每个考生的专业志愿都是按照专业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列的。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为后续考生进行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队列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允许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同科专业组调剂;不分专业组,直接投档到专业省份,专业之间不能调剂。

第十八条原则上只有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被我校高职高专所有专业录取。填报专业志愿且受到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转入其他未满录的本科专业。

第十九条原则上只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能被我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填报专业志愿且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可同批次转入其他记录不全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做退养处理:

(1)考生专业志愿无一能满足,不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未被录取;

(4)考生虽有专业调剂,但其专业志愿未填报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所报专业无法满足且无法调剂到其他普通本科专业,考生自愿放弃调剂到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得考生意愿的;

(5)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规则安排,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如下:

(1)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认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统考(联考)本科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按统一专业考试(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根据学校“分数第一,遵循自愿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3)调整和退出参见《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享受的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数线录取;

(2)同一项目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其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其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对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必须事先通过民航招聘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和背景调查,方可报考。录取时,按照当年教育部和民航局确定的录取标准,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本省高考总分的60%及以上(无任何政策性加分),英语达到90%及以上。按照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分)从高到低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政策分、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的优先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本专业的教学语言是英语,所以除了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的考生要慎重报。

第二十四条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与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发布的《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与鉴定规范》执行,民航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航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但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六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含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为英语,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

第二十八条学生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言主要是英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要加强招生信息、相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的公开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网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全过程,监督邮箱:xjw@kmust.edu.cn。

第三十条呈贡校区学生公寓分为四人间和六人间。四人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六人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新迎校区为6人间公寓,6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6人间和8人间的普通宿舍,普通宿舍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须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作任何录取承诺,招生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学校对考生及其家长的要约或承诺。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招生办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121街文昌路68号,650093。

工作联系电话号码:

招生办:0871-65194108。

城市大学(高职本科):0871-63346080

考生联系电话:详见学校网站本科招生信息公告。

电子邮箱:kustzb@126.com

本科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jy/bksz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