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自考实习有什么要求?行政管理专业自考是什么学位?
一、实习申请条件:
根据护理专业(专科)和护理专业(独立本科)专业课考试计划,三门(含三门)以下基础理论课程内容不及格的学生(不含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活动)课程内容)。
二、实习期限:2022年2月中下旬至5月底。详见5438年6月+2022年10月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主页发布的实习通知。
3.实习地址:护理专业(本科、专科)一般情况下必须集中在重医一院实习。护理本科生必须独立联系三级医院实习的注意事项,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标准(1)和(2),否则无法独立联系实习医院。
(一)学生要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医院,首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护理专科毕业,在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定点实习3个月(大专毕业证照片或复印件);
2.已取得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给予技术职称或职称评定文件资料照片或复印件);
3.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院校护理专科毕业,从事护理措施工作3年及以上;
4.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护理措施工作5年及以上。
(2)学生还须在重庆医科大学再教育学院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实习课堂教学以下行业基地工作,包括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儿童医院、永川医院、口腔医院、大学城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康复医院)、陆军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
新桥医院、西南医院(由医院或医院人事管理部门确认)。(同时报名前提交申请自联实习医院的证明材料,符合自联实习医院标准的学生必须在重庆医科大学再教育学院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要求,申请相应学士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发展前景,学生就业面临:
1.在国家行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2.学生在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3.在市民政部门公司办公室管理工作;
4.从事城市街道民政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5、县(或市)以上民政和民间社会中介服务管理;
6、就业婚姻服务中介服务、收养登记服务项目中介服务管理;
7.婚姻生活、收养登记、行政区划管理办法;
8.管理使用的地名和社区活动;
9.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