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介绍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响应高等教育系统第三个国家项目“2011计划”精神而成立的。该中心于2013年3月通过教育部初审,并于2011年4月被中国人民和教育部正式认定为全国首批14协同创新中心之一。12015 65438+10月10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宝生代表理事会宣布,同意接纳浙江大学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员。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中心将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牵头高校,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为主要参与高校,联合公安机关等。、***国内合作单位38家(高校3家,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30家,行业组织5家),包括国外8所高校、科研院所、6名外籍教授在内的国际创新力量。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中,中国政法大学69人,吉林大学38人,武汉大学23人。中心设有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中心主任联席会议、中心办公室和联合秘书处,实行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