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香港「专上」大学是什么意思?

香港的大专教育又称香港高等教育,是指不低于中学后教育水平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教育,可以说是整个香港教育体系下的最高水平。学术范围很广,程度也不一样。基本上课程内容都是专业化、职业化的。

根据《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0279章),除法定大学、法定学院、注册专上学院及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外,在香港举办或进行专上教育必须事先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批准。

事实上,直到65438+2006年2月19,香港只有一所私立大学,香港树仁大学,而经常被外界误称为“私立大学”的香港公开大学,是由香港政府于1989创办,一直由公帑资助。直到1993才开始自负盈亏,但还是有一些不定期。校监一职一直由总督或行政长官担任,校董会主席也必须由行政长官委任。

大学区别:

现时,香港提供专上教育的机构种类繁多,单凭名称很容易混淆,公众甚至该校学生都难以分辨。一般来说,高等教育机构是以是否获得资助来区分的。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称为“公立”,不受教资会资助的称为“私立”。其实这种区分是被误解的。因为没有UGC资助也可以“公立”。

受教资会资助的8所大专院校,每年也透过联合招聘招聘中六毕业生。因为在香港,除非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并通过或者香港法律已经有规定,否则任何机构都不能自称大学(海外大学除外)或者盗用法定大学的名称。

事实上,直到65438+2006年2月19,香港只有一所私立大学,香港树仁大学,而经常被外界误称为“私立大学”的香港公开大学,是由香港政府于1989创办,一直由公帑资助。直到1993才开始自负盈亏,但还是有一些不定期。校监一职一直由总督或行政长官担任,校董会主席也必须由行政长官委任。

根据香港的法律基础,香港提供高等教育的院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法定大学

法定大学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和批准,并经立法会三读有关法律,由独立法律规管的法定大学。到目前为止,香港共有十所法定大学,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公开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教育大学。

2.法定学院

法定书院是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和批准,并经立法会三读有关法律,由独立法律规管的法定书院。到现在,香港还有一个法定的学院,就是香港演艺学院。

3.注册大专院校

“注册专上学院”是指根据《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125章)注册的专上学院。320).根据该条例注册的高等教育院校,在事先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的情况下,可颁授学位。到目前为止,本港已有两所注册的大专院校,分别是明爱徐书院及珠海书院。

4.职业训练局机构

职业训练局院校是指根据《职业训练局条例》(第131章)成立的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及职业训练局商业资讯学院。1130).

5.普通高校

普通院校是指根据《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0279章),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批准,可开办专上教育的普通院校,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后,获准开办专上课程。

6.在中华民国教育部注册的香港机构。

从1949开始,很多人或机构在香港建立了高等教育机构。但由于当时港英的教育法规,他们无法在香港注册为高等教育机构,学历也不被港英政府承认。因此,这些机构只能按照“华侨教育条例”向迁入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登记,被承认为台湾省的同等教育。这些院校在香港多称为“xx学院”,在台湾省多称为“私立xx学院”。

一些院校后来取消了在台湾省的注册,接受了港英政府的条件,转而在香港注册,如浸会学院(后升级为浸会大学)、崇基学院(后成为香港中文大学的成员学院)。这些机构有些已经结束,但有些今天还在继续运作。

扩展数据:

组织分类列表:

1,法定大学

(1)香港大学条例(香港法例第1053章)

(2)《香港中文大学条例》。1109).

(3)《香港科技大学条例》(香港法例第1141章)

(4)香港浸会大学条例(香港法例第1126章)

(5)香港理工大学条例(香港法例第1075章)

(6)《香港城市大学条例》。1132).

(7)《香港公开大学条例》(第131章)。1145).

(8)岭南大学条例(香港法例第1165章)

(9)《香港教育大学条例》(香港法例第444章)

除公开大学外,上述九所大学均由教资会资助。

香港树仁大学《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0320章)(由香港行政会议于2006年2月9日修订)

2.法定学院

香港演艺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1135章)(本科学院)

3.注册大专院校

香港法例第0320章专上学院条例

珠海书院、恒生管理学院、明爱书院(原明爱徐书院)、东华书院、明德书院、香港能仁书院、基督教书院、香港书院。

4.职业培训机构

《职业训练局条例》(第1130章)。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香港设计学院(HKDI),香港科技高等教育学院(Thei)(本科院校),刚进高等教育学院(SHAPE)。

5.普通高校

香港法例第0279章教育条例

明爱比安智专业学院、恒生商学院、香港大学专业持续教育学院保良局社区学院、香港大学专业持续教育附属学院、香港中文大学-东华三院社区学院、香港科技学院、香港专业持续教育学院、香港艺术学院、华夏学院。

6.依照中华民国华侨教育条例注册之香港高等学校。

私立珠海大学(香港珠海学院)、私立能仁学院(香港能仁学院)、私立新亚学院、私立新亚商学院、私立华夏学院、私立德仁学院及以下院校已停办:私立信义学院、私立逸仙学院、私立书院、私立香江学院、私立华侨商学院、私立联合大学学院、私立郑萍商学院、私立清华学院。

7.基督教宗教神学院

香港法例第0279章教育条例

中华宣道神学院、中华浸信会神学院、中华神学研究院、中华神学院、伯特利神学院、南亚路德会神学院、基督教乞力马扎罗理工学院、联盟圣经神学院、福圣经学院、福音神学院、牧灵神学院、神召神学院、圣公会明华神学院、圣灵神学院、循道卫理神学院、香港浸信会神学院、香港神学院。

8.佛教院校

香港法例第0279章教育条例

智连叶书院

9.封闭机构

香港达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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