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
学校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按新机制、新模式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它是一所应用型综合大学。
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文章
嘉庚学院的招生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办学特色
第六条
办学名校是嘉庚学院发展的质量保证。
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上给予* * *享受,高起点、高水平的满足了嘉庚学院的发展需求。
2014起,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联合培养91研究生。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
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擅长有效教学”的发展思路,强调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基于上述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和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大实践教学活动比重,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40%,理工科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的选择空间。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构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加的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此外,学校通过设立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式,大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专业调动系统。
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一直坚持的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只要学校的教学资源允许,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以转到自己喜欢的专业。
第九条
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全覆盖。
我校自办学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以创新创业大赛为抓手,以营造“双创”环境为落脚点,以促进成果转化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根本目标,形成了“坚持一个中心(以学生为中心)、搭建两个平台(校企、校地)、构建三级体系(以“意识培养”和“选种”为基础)的路径,分类分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辟四个渠道(教学、竞赛、 校企合作平台和校友,并挖掘优秀项目和人才),培养五种能力(创意、创新、创造、卓越、创业)。
第十条
大力推进国际合作。
建校以来,学校与来自英国、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高校开展了校际交流与合作。通过深入的专业合作,建立了人才培养的合作平台,满足学生的跨界学习需求,形成了“2+2”、“3+1”、“3+6544”。
每年都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海外大学深造,其中约60%的人去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深造。
第十一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
2007年6月5438+10月,嘉庚学院开设国际班,从国际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的新生中选拔学生。
国际班在纯英语环境下进行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二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度。
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以选择自己的锻炼项目、锻炼时间和老师。
学校打算通过实施这种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的长期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2022年,嘉庚学院计划招收5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程、文学、经济、管理、法律、艺术等学科。
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均衡,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在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五条
嘉庚学院根据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规定确定调剂比例。报考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以内,报考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内蒙古除外)。
第十六条
普通录取,除内蒙古和按照“专业(类别)+院校”模式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采取“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优先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不存在年级差异。
未录取专业志愿的考生,如遇专业调剂,按分数调剂到录取不足的相关专业,其中按“院校+专业组”提交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
高考成绩达不到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第23条。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按照“录取计划1: 1”的规则接收内蒙古地区学生。考生可向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普通类按照“专业(类别)+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
对志愿和录取规则感兴趣的考生可咨询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高考综合改革要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考生选修科目要求。
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入档省份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则。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文件)、教研部[2065 438+00]2号文件、教研部[2065 438+00]22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体检要求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外,高考语言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不限。
陈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除英语外,还包括日语。
第二十三条
同专业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原则上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
福建如出现普通或艺术类考生同分的情况,按福建省招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如无相关规定,考生分数相同的,普通类所有专业录取以分数较高者优先(含平行志愿特色分或分数排名相同);如分数相同,则以高考分数最高者优先;如果高考原始成绩相同,原则上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和分数(注:高考“3+3”综合改革省份,先看选考科目最高分,后看第二高分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高考“3+1+2”综合改革省份,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复试科目最高分。
如上述结果仍相同,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出现排名分数相同的情况,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按教育成本收费。2022年学费如下: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金融、税务、法律、英语、新闻、广播电视、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屋建筑工程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学费每人每学年2万元;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学费为每人每学年265,438元+0,000元;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每人每学年学费2.2万元;6.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学费每人每学年22500元;7.舞蹈表演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4500元。
第二十五条
每人每学年住宿费65,438+0,380元(独立卫生间),65,438+0,654 38+0,500元(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六条
以上费用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费用为准。
第七章激励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七条
国家奖励和援助政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嘉庚学院奖助政策
嘉庚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种奖学金。
香港道德会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贫困生资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嘉庚学院各部门设立了中银奖学金、自强之星、付逸奖学金、中宇何忠惠崇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敬老荣誉奖励基金等奖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的优秀学生。
第八章文凭颁发第二十九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就业形势
第三十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提供符合学生特点和需求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形成了就业、创业、国内留学、海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在“工作制度、招聘市场、多元化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方面精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全方位就业工作布局。
历届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招生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6288720)。
第三十二条
嘉庚学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举办任何营利性培训活动。
对于以嘉庚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嘉庚学院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与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学校网站:(教育网)、(公网)地址: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厦大漳州校区嘉庚学院邮政编码:363105电话:0596-6288416传真:0596-628814邮箱:admissions@xujc.com。WAP):新浪微博:厦门大学陈嘉庚学院招生办微信号:xujc_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