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转专业政策20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充分利用学校多学科优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生与专业双向选择,择优选择专业。

第四条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可根据学校转专业的相关条件申请转专业。申请重大变更时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学生专业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做更改。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以本科学院、学生处和部分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和审核全校转专业工作。

第六条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转专业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

第七条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选拔、考核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第八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当积极践行* *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职业潜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专业:

(一)优秀学生转专业。第一学年结束,无学生课程考试不及格,第一学年各教学环节(含全校选修课)前25%学生(不含各类政策点)可申请转专业。

(2)特殊学科学生转专业。第一学年结束后,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在某一学科有突出特长者(如在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个人),通过转专业能更好地发挥特长者,可申请转专业相关专业。转专业时要求学生提供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本科院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经学校转专业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

(3)学生发现因某种疾病(经中南大学附属医院证明)、身体缺陷或其他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完成学业的,可申请转专业。此类学生只有经过转专业考核,并经学校转专业工作小组批准,才能转相关专业。

转专业时,要求学生高考成绩不低于转入专业(或专业类别)所在省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含专项招生)。如果没有当年所在省份的参考数据,可以结合学校整体录取情况综合评估。

第九条下列情况转专业有相应规定:

(一)文科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理工类、医学类专业;

(2)美术、音乐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非美术专业;

(3)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非外语专业;

(4)四年制和五年制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八年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5+3”;

(5)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明确规定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不到一个学年;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者应当按休学处理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