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2
1,可以申请一次性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可以申请创业成功基金的补贴。
3.合格培训补贴:培训质量考核合格,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按培训人数给予创业培训定点机构800元/人的补贴;培训合格率低于80%的,不能申报补贴。
4.创业成功补贴:毕业后一年内通过定点省级创业培训机构后续指导服务创业成功的学员,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补贴给定点省级创业培训机构。
5.个人出资创业培训的,个人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二、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鼓励用人单位吸纳。
对用人单位招用2年内登记失业、离校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的中小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指导自主求职。
在重庆高校就读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有求职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800元起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重庆市户籍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登记失业的,每人可享受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提高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由培训机构按照“先垫后补”的原则以个人名义申请补贴。
4.过渡性安置。
对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公益性岗位或基层管理服务岗位进行最长三年的过渡性安置,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5.创业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最高可享受1500元的培训补贴。
创业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
实施重庆市大学生创业“重庆创新”计划,遴选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安排创业导师进行跟踪指导和长期帮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结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毕业年度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和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并将对象范围扩大至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资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对申请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关于印发《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就业补贴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贴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同一项目就业补贴资金补贴在失业保险待遇中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