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杀人案二审,没有当庭宣判的原因是什么?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主犯乔红称自己无罪,有精神病,法院驳回了精神鉴定的请求。南京女大学生杀人案二审,没有当庭宣判的原因是什么?
1,事件内容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协查通报:李某月(女,21岁,江苏宝应人)到达云南勐海,下落不明。经侦查,发现李某月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勐海警方、南京警方在南京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清(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3人,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外森林中发现李某月被埋尸体。
2.二审为什么没有当庭宣判?原因是什么?
先说说吧。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虽然是在版纳中院开庭,但不是在版纳中院开庭,而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借用版纳中院的法庭。常规操作,不要大惊小怪。被告都在版纳,不可能带到昆明受审。为什么没有当庭宣判?因为这个案子关注度太高,而且形式不好更容易激起民愤,但是你放心,二审99%维持原判,不会改判。中院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非常重视,承办人会特别慎重,更何况这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从承办人,到刑事法庭,到医院里的审判委员会,会是全方位360度。
?3.司法程序为什么会有二次判决?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甚至导致了十多起犯罪。因为虽然犯罪无视法律,但它污染了水,而不公正的审判破坏了法律,因为它污染了水。培根?。让我们现实一点。在不公正监禁的情况下,仍有希望获得补救。至少有国家赔偿。毕竟人还在。如果抓到了拍了,然后发现自己受了委屈,那就真的晚了。最后,这也是法律程序正义的一种体现。至于是程序公正重要还是结果公正重要,大家看法不一,我就不教别人怎么教别人了。
后记:轻视生命的人快死了,希望抓住不存在的救命稻草,多活几天。就案件本身而言,犯下命案的杂碎还没有判决,实在不足以平息民众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