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0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201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由河北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商学院合并而成,1995。是一所以经济、管理、法律为主,兼顾文学、科学、工程的多学科金融大学。是河北省10重点大学之一。

河北经贸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占地3400多亩,分为北校区、南校区、东校区、西校区四个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多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680多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行政管理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等100余人。学校拥有先进的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现代化图书馆和电子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标准化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其中,图书馆藏书654.38+0.36万册,国内外报刊数千种,是深造的理想场所。

河北经贸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65438-0998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以质量求生存,以标准化求发展”的宗旨指导下,研究生教育走上了标准化建设的轨道。学校拥有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行政管理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目前学校有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法学理论、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在校研究生近千人。

“双导师制”的实施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管理的加强,使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第八届硕士毕业生中,有不少人考上了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博士生,或者被中央和省直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河北经贸大学真诚欢迎有意深造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

2010我校面向全国招收以下研究生:

(1)学术型研究生

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法学理论、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和

(2)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学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简称MBA)。

上述专业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外,计划接收1-2推荐免试学生。

2010的招生计划尚未下发,各专业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数字以国家下达的指标为准。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我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高职高专毕业至2010,1,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可再次申请硕士学位,但仅限于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学位;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8月31970、1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6.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高校非法学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应在高等学校学习法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

7.申请MBA对考生的要求:

(1)满足1,2,4,5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经过5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应用方法

1.注册程序

201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般为10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或)进行报名。

2.报名和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摄影时间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进行。

考试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

3.考试方法

我校有* * *四门联考科目(MBA为两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LLM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与法)、LLM联考综合能力(非法学与法)、管理学联考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各科考试时间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满分100,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

4.考试地点

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保持联系方式长期有效、畅通。准确详细填写通讯地址,确保准考证等信件及时邮寄送达。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复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测试(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的考生也要尽量报本科两个专业,考试方式是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河北经贸大学2010研究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应用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和定向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外的硕士研究生和自费硕士研究生。

(1)非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到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他们入学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到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训学员的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入学时委托培养单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费学生需自行承担所有培训费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他们会选择两条路,选择自己的工作。

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报名信息提交并确认后,我校将不再允许考生更改报考类别信息。

3.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推免生资格)选拔确认并在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

注: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