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门诊和住院分别付费吗?
普通门诊服务:
普通门诊采取包干形式,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报销。门诊包干费主要用于解决学生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和人身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
2
门诊重疾:
不设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统筹基金按85%支付。
三
住院治疗: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步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治疗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的最低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参保缴费第1年,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连续缴费每满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36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