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大学生强奸女同学,称其酒后滥交,希望获得缓刑。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男生作为大学生,酒后强奸了自己的女同学,事后又主动坦白,不符合情节恶劣,应当从轻处罚。至于该男学生声称自己酒后滥交,希望被停职,相关法院最终判决该男大学生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岁男大学生强奸女同学的过程
这件事发生在浙江的一所大学。对于很多学生来说,学校里往往有很多社团。加入俱乐部不仅可以交很多朋友,还可以帮助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这所大学有一个音乐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有四名成员。其中一名20岁的男大学生赵(音译)说,他可以在校园的排练室里喝一杯,吃顿饭。
晚饭后的一段时间里,赵和另外三名俱乐部成员都躺在排练室的地板上睡觉。然而,赵却趁着自己喝多了,做出了一件让人吃惊的事情。可能是酒太烈了,让人害怕。他抱起倒在地上的颜,放在隔壁房间的沙发上。他在喝醉的时候和颜发生了关系。颜某醒来后发现自己被赵某强奸,于是立即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闫某进行了一系列检查。确认事实后,赵被抓获归案。赵对此事也供认不讳,甚至还自首了。他说他和颜发生关系,主要是酒后乱性。喝多了之后,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面对这样的证词,法院表示,由于赵坦白从宽,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认罪,将对他从轻处罚。其次,闫某在醉酒后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能也没有暴力、胁迫等手段。赵对燕做了什么?颜也不明所以,最后判了那个20岁的男大学生。赵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很多人都感到意外,因为缓刑四年意味着从判决开始的四年里,赵根本不用坐一天牢,只需要限制人身自由,而如果赵在这四年里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这样的结果对这个女学生真的公平吗?4句延期和3句延期有什么区别?我们还是希望法院能根据男孩的做法重新判决,给女孩一个说法,给公众一个说法。
我们需要知道这个案子的性质是无可争议的。赵确实犯了强奸罪。至于他为什么被判处这样的刑罚,是因为赵是初犯。他虽没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符合法律规定。最重要的是,赵某还通过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闫某的谅解,故法院经过考虑对赵某予以执行。
这件事并不是法院对这个人的包庇,而是因为对于某些罪犯来说,惩罚并不是惩罚的唯一目的。对于犯罪预防教育作用最大的罪犯赵来说,赵还是一个刚满20岁的大学生。在惩罚他的时候,应该以预防为主,而不是报应。
我们仍然希望人民能够充分理解这个案件。相反,如果赵是故意有预谋的犯罪,受到的惩罚是另一回事,但无论如何,结果是温暖的,也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听到法律的声音,明白法律的公平正义。
作者的信息是:
虽然这个人受到的惩罚并不重,但是我们也要想到,大学生将来很有可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和栋梁。法律没有同情心,但结果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