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昆明女大学生李6月65438+10月65438+4月死亡一案的进展?舆论监督起到什么作用?

《人民日报》今天早上6点发表了对昆明警方的采访,报道援引警方的话说,李心草已经对这起溺水案件做出了全面的回应。据报道,该男子向李心草施压,要求他不要强行猥亵,而是帮助李心草冷静下来,让他躺下休息。这名男子的耳光不是暴力殴打,而是在同龄人的同意下帮助李心草清醒过来。更重要的是,李心草落水时,两人都在车上,同学任某在酒吧里。他们都不具备作案条件。警方的初步结论是,李心草不慎落水,不构成刑事案件。

虽然《人民日报》很快删除了上述报道,昆明警方也否认发布了新的通报,但一般认为,《人民日报》的报道披露了大量不为人知的案情细节,相关内容应该来自了解案情的警方人士,或许并非空穴来风。但鉴于尸检尚未结束,尸检结论尚未出来,在本案中断言本案“不构成刑事犯罪”确实为时尚早。《人民日报》应该是觉得相关说法不妥,所以迅速删除了相关报道。

这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疑点没有查清,离完整的真相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例如,为什么李心草那天晚上一连喝了三杯酒?你喝的酒含有兴奋剂或其他违禁成分吗?李心草还有其他生理或心理疾病吗?在李心草,醉酒会诱发或加重这些疾病吗?扇耳光是正常的醒酒方式吗?为什么李心草当晚决定不回宿舍,第二天选择直接去教室?李心草的溺水是自杀还是意外溺水?为什么出租车司机作证说李心草被两个男人阻止回家?“见面自杀”这种说法从何而来?两个男人曾经威胁警察是真的吗?这些都与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密切相关,需要警方进一步核实。

然而,李心草是否是他杀最终取决于证据。任是大学的同学,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之间有任何矛盾或怨恨。案发当天,是任邀请一起逛街,也证明两人关系没有大问题。至于另外两个人,他们和任是好朋友,但和可能不熟,所以遇到可能只是偶然。《人民日报》早些时候报道称,当晚的监控录像显示,李心草在饮酒期间没有与他人发生不愉快。基于以上情况,如果既没有过去的恩怨,也没有一时的矛盾,那么杀人动机将是本案无法回避的问题。而且如果是故意杀人,酒吧门口似乎也不是理想的作案地点。

最终的调查结论无非两个:他杀或非他杀。《人民日报》早前的报道出来后,网络上立刻出现了一波对之前舆论的质疑。有人用“打耳光”、“瞎打节奏”来形容一些媒体的质疑报道,甚至有人把矛头指向李心草的母亲。且不说现在还没有最终的调查结论,就算李新的草案最终排除了他杀的可能,舆论的质疑还是有价值的。没有这些疑点,有关部门的调查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深入。别忘了,李心草去世已经一个多月了,警方工作组才成立几天。虽然很多疑惑不是真相,但是很多真相都离不开疑惑。质疑是必要的,不是因为它总是正确的,而是因为它能促进真理,最接近真理。

平心而论,一个大学生和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溺水,大多数家长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更何况,如果李心草母亲关于“相约自杀”的说法真的出自警方,那么结合监控视频中的诸多细节,家属、网友、媒体提出的质疑都是正常的,并不过分。显然,在舆论发酵之前,警方并没有给李心草的家人足够的案情细节,也没有消除李心草家人的层层疑团。我们有理由相信,没有李心草微博的发帖,没有众多网友的集体发声,没有媒体的跟进报道,真相可能还在沉睡。互联网时代,沉默的真相有时候根本不是真相。

有人认为质疑会损害相关部门的权威。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在某些情况下,警察可能没有做错什么。所有的疑惑过后,也许事实会回到原点。在这一点上,质疑并不会削弱警察的权威。因为经过充分质疑仍能成立的事实,比未经质疑就宣布的事实,更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在其他情况下,质疑允许启动或深化更权威的调查,并允许纠正以前的错误。这个时候质疑并不会削弱警察的权威。因为一个能回应质疑,承认错误,自我修正的机构,远比一个假装从不犯错的机构更可信。

也有人认为,质疑的人往往先入为主,戴着有色眼镜。这种观点非常有害。当然,为了反对而反对是应该放弃的,但监督的逻辑起点是怀疑,监督的主要手段是质疑。不能怀疑,不能质疑,就不能监督。公众可以怀疑公共权力的动机,但从动机论来看,公共权力不应该面对公众。在现代社会,质疑和回应是公众与公权之间的一种正常互动方式。公共当局应该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公众的质疑,并以积极的行动予以回应。只有在这种不断的互动中,双方的互信才能不断积累。

李心草事件无疑是一个悲剧,我相信有关部门会在法律程序内尽快结束整个事件。如果查实是他杀,或者有其他人负法律责任,那么就应该依法追究。如果最终排除他杀或刑事犯罪,也能减轻家属的痛苦。无论结果如何,舆论监督都起到了还原真相的积极作用。归根结底,相关部门不可能在舆论发酵后一直“高度重视”。因为如果这样的反应机制成为一种路径依赖,会大大增加互联网的负荷,推高整个社会的治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