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的工龄算吗?
我在大学读书的时候还是学生,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工资收入,所以无法计算工龄。大学毕业被录用的,工龄从录用之日起计算。如今,计算工龄已不像劳动制度改革前那样重要,社会保险福利的计算是以缴费年限为基础的。
应届毕业生的工龄从实际参加工作、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计算,即累计工作时间加起来就是工龄,不包括期间间隔。这里分为档案工龄和工作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标志着员工参加工作的时间长短,也反映了其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以及知识、经验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服务年限有两种不同:
1,档案工龄一般适用于国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从办理人事代理到退休可累计计算;
2.工龄一般适用于普通企业和私营单位。以办理社保的时间计算。如果中途停交保险(停止工作),也会相应停止。重新工作后,工龄会继续累加。
计算工龄有三种方法:
1,连续计算方法: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职工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计算年限。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承担工龄责任,即此时劳动者的工龄应当直接连续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
2.合并计算方法:指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一段时间前后两个工作时间合并计算。退休职工精简的,退休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的劳动者,其连续工龄可以折算。如果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在这样的地方工作的每一年都可以算作一年零三个月。直接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劳动者,连续工龄每满一年计算一年零六个月。例如,在计算井下矿工的连续工龄时,在恶劣环境中工作的每一年可以算作一年零三个月。
综上,算工龄开始按照员工缴纳社保来算,工龄和以后领取养老金有一定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10年的起始时间,从用人单位录用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因自身以外的原因从原用人单位分配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为在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