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构信息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发〔2009〕235号),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一)将自治区财政厅的烟草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职责划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加大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责任。

(三)取消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

(四)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行政审批和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五)加快建设覆盖所有税种的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现代化。

(六)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七)加强内部审计、检查和绩效考核;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一)贯彻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制定我区税收政策措施。

(二)参与研究全区经济政策,从税收角度提出经济调控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税源调查,编制全区地方税收长远和年度计划。(四)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推进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

(五)组织实施全区地方税收、相关基金和收费的征收管理;直接组织征收自治区级地方税收。

(六)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按管理权限解释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问题;处理税法和税收政策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七)指导和管理全区地税系统的稽查和反避税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重点税源和地方税收的稽查,以及重大税收案件和反避税案件的查处。

(八)实行垂直管理的本地区地税系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地级市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管理本体系的组织建设;管理本系统的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设备、基础设施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负责全区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的监督检查;接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配合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一)组织开展全区地税系统的外汇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12。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税务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

(2)政策法规司。

负责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地方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及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

(3)行政与科技发展部。

起草地方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方案;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务发票;负责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和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承担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制定地方税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税务机构。

(4)劳务税事务所。

负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等的征收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相关事宜。

(5)财产和行为税办公室。

负责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烟草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的征收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相关事宜。

(6)所得税办公室。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处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相关事宜;协调涉外税务工作。

(七)重点税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地方重点税源和重大项目的管理;制定全区地方税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税源分析和日常监控。

(8)办税服务厅(行政审批厅)。

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定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并接受纳税人的投诉;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务纠纷调解;带头行政审批。

(9)收入规划和会计办公室。

拟订全区地方税收规划、年度计划、税务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汇总分析全区地方税收筹划、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负责地方税收票据的管理。

(10)财务管理办公室。

制定本系统的财务和基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全系统资金、财务、设备、国有资产和局财务;审查和总结本系统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

(1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的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货物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评估工作;检查人员执行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项审计结论。

(十二)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津贴补贴、机构编制、出国政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负责直属单位和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党委(基层工作处)负责谭勇直属机关和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系统的党群工作;承担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收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行政编制为106。其中:1名主任,4名副主任,1名总会计师(副主任级);正厅级领导13人(含党委专职副书记1人),副厅级领导19人。

关力,男,汉族,6月生,1963,广西宾阳人,1990年7月加入中国* * *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

吴殿禄,男,壮族,1950和65438+2月出生,广西东兰人,1984年加入中国* * *产党,165438+10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他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巡视员。协助主任分管小学教育处和机关党委工作;联系广西国际税收研究会和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孟启华,男,汉族,1959年2月生,广西桂平人,2月加入中国* * *产党,6月参加工作,1976,11,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学研究生。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主任分管法律部、流转税部、所得税部、财产行为税部工作。

李早春,男,汉族,1962年2月生,河南信阳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 * *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税务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主任分管征管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郑文林,女,汉族,1963年8月生,广西灌阳人,199165438+2月加入中国* * *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地税局纪检组组长,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室、监察室、绩效室。

李伟,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广西武鸣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 * *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会计师,税务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处和直属税务局的工作。

赵,男,汉族,1964年5月生,湖北大悟人,4月加入中国* * *产党,1982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主任分管计划统计司、财务管理司、稽查局工作。

小安,男,汉族,1954+01年6月出生,籍贯陕西省安。1975年9月加入中国* * *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协助主任分管青年、妇女和老干部工作;协助纪检组长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估。

为有效开展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分为A、B两个岗位,具体分工为:关丽-孟启华、李伟、吴殿禄-小安、孟启华-李早春、郑文林-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