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条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招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应在学校纪检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本科招生全部通过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作为招生中介或代理机构。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七条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
第八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九条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第十条学校地址: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
第十一条学校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1981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医院校,成为山东省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建的中医学院,山东省应用型基础人才培养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
2007年,学校从济南市历下区迁至扁鹊的家乡长清。现在学校分三地办学(包括青岛中医学院),总占地面积2000多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203.9万册,电子图书79.7万册,古籍善本近3万册,是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有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辅助教学机构,其中直属医院3个,非直属医院20个,教学医院22个,其他实践教学基地100多个。山东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0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3个,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二级学科46个。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山东省中医、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中医药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临床医学首次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65,438+0%行列。拥有中医、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等学科的中医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我校在第二届全国黄帝内经知识竞赛中获得冠军,连续三年获得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获得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首届全国中西医临床技能大赛团体特等奖。
该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35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76人,硕士生导师683人。已有3人获得“国医大师”荣誉称号,3名名中医,2名黄绮学者,“973”工程1首席科学家,8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中医药院校名师,10山东省名师,7名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中医药专家94人,山东省名老中医6人。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连续两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8项。
学校拥有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教育部1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2个,国家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33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2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1个,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培育)3个,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7个。十二五以来,* * *承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05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28项。2065,438+08和2065,438+09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次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自成立以来,已获得30项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拥有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国家重大新药创建平台(山东)中医药单位平台。
学校充分发挥齐鲁文化、扁鹊故里、针灸发源地的优势,坚持把中医药文化、齐鲁文化作为文化人的重要资源,塑造独特的大学文化品格。举办了中国(长清)扁鹊中医药文化节、扁鹊中医药经典传承与发展国际论坛、第六届中医药科学大会、第七届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首届济南扁鹊论坛等活动,使“扁鹊故里”文化品牌声名鹊起。通过举办泰山艾灸学术会议,广泛普及艾灸适宜技术,巩固山东作为世界针灸发源地的文化优势。成立全国首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内首家中医药智库,策划并主办第八届世界儒学大会——儒学与中医药文化专题论坛,成立儒家医药文化研究会。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播,广泛开展“万名中小学生进校园”活动。山东中医药博物馆获批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山东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和山东省第十一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学校与近200所国外知名大学和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中波中医药中心被商务部批准为“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中医药对外治疗国际合作基地”,引领省内高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取得一系列突破。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中美与俄勒冈州太平洋大学合作,共同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端视光人才。世界卫生组织《拔罐实践技术规范(草案)》的编制,旨在推动拔罐技术在全球的规范使用和科学普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的批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我校的省级和专业计划数。
公布招生计划的渠道有: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确定投资比例。学校认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分批录取学生。
第十五条学校英语专业的外语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所考语言。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英语、日语为公共外语科目。
第十六条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如考试成绩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其回原籍。
特别提醒:
1.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俗称色盲)的专业不录取:中医、针灸推拿、中医骨伤科、中医康复、中医养生、中西医临床医学、视光医学、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制药工程、有严格技术标准的视光。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钥匙、信号灯和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该专业:除列为轻度色觉异常和色觉异常ⅱ的两个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企业管理、卫生服务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显示器上红、黄、绿、蓝、紫任意一种颜色的数字和字母的,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和大数据技术专业。
第十七条专业录取原则
1.全面改革各省(北京、天津、浙江、山东、海南)录取原则
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的计划执行。根据专业组填报志愿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2.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项目的省区:按照“分数第一”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分数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如遇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缺填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未实施“平行志愿”项目的省份:招生计划1:1以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同时,剩余考生按成绩依次递补,直至录取完毕。省级招生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希望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第一”的原则进行招收和录取。各专业录取没有年级差异。
3.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录取原则:在1:1的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同时,剩余考生按成绩依次递补,直至录取完毕。
4.体育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考生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录取结果的公布
第十九条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官方网站和我校网站。
第七章收费和退费标准
第二十条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学业后,符合《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中医、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中医养生、中医骨伤科、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视光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的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学生资助、贷款奖励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专科学生,学校还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本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本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
第十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355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650 251传真:(0531)89628031。
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028
网址:
电子邮件:zb@sdutcm.edu.cn
第二章XI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校保留对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备注:本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见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与管理平台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