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大学之后该怎么办?

在我国,上大学名列前茅是犯罪,构成侵犯他人姓名权罪。

侵犯姓名权,是指侵犯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其姓名的权利。从法律上讲,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窃取或者冒用。

侵权表现: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或更改姓名。

2.盗用别人的名字。盗用他人名义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者授权,以他人名义进行某种活动,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3.用别人的名字。指冒用他人名义,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是指盗用他人姓名,你不一定是姓名所有人。比如A盗用B的名字,告诉C自己是B的好朋友,骗取C的信任以获取一些利益。冒充某人就是冒充某人的名字,自己扮演这个人的角色。如果A说自己是B,那就是为了获取一些利益而作弊。

姓名权属于特定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正式姓名、艺名、笔名和其他在户口簿上登记的非正式姓名。

对姓名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发现上述情形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