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就业网
200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以下手续:
一、处理条件
在我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含大专,下同),就业期间须落实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登记就业手续,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中心办理登记落户手续。
二、处理程序
1.落户我市主城区(含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下同):外地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毕业生和大连市主城区外本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生找到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就业中心办理登记落户手续。外专毕业生、大连市学生普通中专毕业生在主城区外完成注册手续后,还须办理人才居住证,凭劳动合同(或注册就业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年后申报常住户口。
2.在我市新城区(含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落户的:在新城区外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国留学生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大连籍毕业生找到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就业中心办理登记落户手续。外专毕业生、大连市学生普通中专毕业生在主城区外完成注册手续后,还须办理人才居住证,并凭劳动合同(或注册就业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在1年后申报常住户口。
3.落户北三市、长海县: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北三市、长海县找到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高校就业中心办理登记落户手续。
第三,你需要一个证书(以下材料必须是原件)
65438+
2.主城区以外的外国留学生院校和大连市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手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户口本、在我市居住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