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末考试作弊被抓,找辅导员求情怎么办?

如果处理不了,就是违规,需要学生所在学院的教育处(综合处)核实,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

以青岛大学为例,根据《青岛大学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述违规作弊的记录或反映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教育处(办公厅)核实,并报学院分管领导。

考试结束后,学院会立即将确认的违纪作弊行为和学生的学号进行公示。严重警告、留观处分由学院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教务处通报全校;开除学籍处分由学院提出,报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决定。

扩展数据:

处理高校考试违规行为的有关要求如下:

1.对学生的处分决定由学生所在学院送达学生本人签字,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2.对在考试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教师、考试工作人员、监考人员或其他任何不当影响教师客观评卷或取得虚假分数的当事人,将根据违纪情况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岛大学-青岛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