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的主要经历

● 1981毕业于河南省鲁山高级中学(现鲁山一中);

●1981 9月-1985 7月:在河南大学政治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65438+9月0985-65438+7月098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65438+9月0997-65438+7月099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1998年9月-2006年7月5438+0: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纽约大学法学院:全球法学院项目高级访问学者;

●2065438年8月+00-2065438年8月+01,中美富布赖特访问学者(伊利诺伊大学)。从65438年到0963年,韩出生在河南鲁山县的一个农民家庭。他的童年和中小学时光,都是在温馨有爱的家庭生活中度过的,也是在轻松愉快、简单朴素的“学习惯性”中度过的。

1981年,韩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河南大学,进入政治教育系学习。

1985年,河南大学在著名法学教育家吴祖谋教授的领导下创办了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带着“非经非法”的朴素想法,以及在本科阶段短暂接触法学导论后的某种偏好,韩在辅导员程传兴教授的推荐下,选择留在了大学法律系。被吴祖谋教授选派到中国政法大学1第二学士学位班学习,从此开始接受正规的法学类教育,并于1987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从65438到0997,韩教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一年。

65438-0998师从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刘文华教授三年。其博士论文《企业破产立法公共政策的构成》在破产法研究方面达到了较高水平,得到了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的一致肯定。

自2005年8月起,韩教授作为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HauserGlobal Law School的高级访问学者,在美国纽约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学术访问与交流。在韩教授的学术道路上,有两位学术前辈对他的影响最大:一位是他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另一位是吴祖谋教授。

教授对经济法基础理论及相关部门的全面、系统、辩证、客观的分析和透视,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掌握和运用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学科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在学术研究中孜孜不倦的精神,都是刘先生作为理论工作者应该继承和发扬的精神和品格。

韩教授在撰写吴祖谋教授主编的《法学概论》的过程中,以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吴祖谋教授有着更多、更深入的交流。韩教授认为,他从吴祖谋教授那里学到的不仅仅是如何做一个学者,更重要的是如何做人,如何培养学者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如何保持学者的独立人格。●1985年7月,就职于河南大学法学院。

● 1992被授予讲师。

● 1994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副教授。

● 1999被河南省高院评为教授。曾任河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点带头人,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3年2月调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现为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民商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点带头人,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1985,加入中国* * *产党,现为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