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初步名单
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初步名单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按报名号从小到大排序)。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专项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和考生评价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5月22日至5月31。
2.?初审无异议的考生,请于5月22日至5月31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进行确认考试并缴纳考试费,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1学校。逾期未确认考试或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3.?面试时间:定于6月11。打印准考证和其他具体安排,直至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我们的本科招生网或“南宫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学校根据“学校评价分数”排名,按历史、物理等科目确定入选名单,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
4.?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招生办025-58139090;纪检监察部门025-5813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