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是什么水平?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是副局级。

复旦是副部级大学,所以校长是副部级(省部级),副校长是局级,院长是局级。

复旦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29(法律系),是复旦大学的下属院系之一。在90多年的光辉历史中,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如王宠惠、张之让、梅汝璈、杨兆龙等,都曾在复旦任教。几经重组调整,1981恢复法学专业,1983重建法学系。5438年6月至2000年10月,在原法律系基础上正式成立了一个单一学科的法学院。如今复旦法学院已发展成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为中国司法界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用型人才。2015 12,复旦大学法学院加入新丝路法学院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