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已经成为第14个五年计划中住房发展的重点
在很多地方的“十五”住房发展规划中,“保障性租赁房”成为一个关键词,频繁出现。
作为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政策部署,保障性租赁房能够有效缓解新市民和年轻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房的意见》以来,特别是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保障性租赁房建设逐渐成为“十四五”期间各地住房发展的重要任务,并且正在加速推进。
17市确定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目标。
据中房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上海、广州、杭州、南京、厦门、无锡等17个城市公布了“十四五”期间的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目标。
同时,北京和深圳正在抓紧制定“十四五”期间的住房发展规划。据了解,北京市“十四五”期间新建保障性租赁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深圳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不少于40万套保障性租赁房,约占住房建设总量的45%。
在“十四五”住房规划中,上述城市均明确提出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从目标来看,无锡、xi、海南、杭州、南京、江苏、徐州、广州、上海、厦门等城市确定了“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房的具体供应数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此前指出,各城市要尽快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市民和年轻人多、房价高或上涨压力大的大城市,要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力争保障性租赁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提高30%以上。
在上述城市中,Xi安提出“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房建设要占住房新增供应总量的30%以上。同为一线城市的上海和广州,已将保障性租赁房的比例提高至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Zhongfang.com记者表示,在当前的住房制度改革中,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设是重要的一环,这项工作的推进要加快和细化。后续各大城市将发布“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目标,将进一步明确提高保障性租赁房在住房市场中的比重。
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
为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各地积极拓宽保障性租赁房筹集渠道。
多地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住宅存量房改造等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房供应。
例如,广州在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到,通过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中小套型住房,现有住房整体出租,工业园区配建,集体土地新出租,土地公开出让,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房。
济南在规划中明确,因地制宜研究拓展租赁住房供应渠道,确保住房长期稳定供应。集约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保证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的长期稳定供应;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合理增加职工宿舍规模;非住宅房屋适度改造为租赁住房;盘活社会闲置住房存量,实现闲置住房的更新利用。
厦门提出,积极探索人才住房保障、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他非住宅房改租赁住房、村庄拆迁安置等制度建设,大胆创新,形成适合厦门特点的住房制度。
杭州也表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要单列。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综合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提高工业园区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比例,增加部分主要用于租赁住房。同时,支持存量低效利用的商品房、工业用房等存量房,在不违反规划原则、权属不变、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转为租赁住房。
可以说,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房的扶持政策,提高了企事业单位参与保障性租赁房建设的积极性,从而稳定和扩大了保障性租赁房供给,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和年轻人的住房困难。
近日,相关研究机构的报告预测,以中国城市化率年均增长2%计算,2030年中国租赁人口将达到2.6亿,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10万亿元。这意味着,接下来,中国住房租赁行业将进入发展的“黄金十年”。在这个过程中,保障性租赁房作为关系到我国未来住房发展的重大改革和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各地住房发展工作中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