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教育用地上违规建设商品房的停工令屡禁不止?

近日,媒体报道称,西北政法大学2011申报已撤回的后勤服务综合楼项目,由某公司在原址上建设,无任何项目手续,已售出500多套公寓。多个部门发布的停工令,都未能阻止这个违法建设项目。

没有办理任何项目手续,就在大学里拔商品房,当然不合法。

大学用地属于教育用地,由国家划拨。对转让或改变用途有严格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人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之所以设置审批关,明确出让金,是因为教育用地的公益性质。教育是培养人才的事业,不是赚钱的行业,国家开辟了划拨教育用地的绿色通道。简单来说,教育用地不需要像商品房用地那么多钱。如果无视法律法规红线,擅自变更教育用地,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吃饱了撑的开发商也就胆大妄为了。

教育用地被改造成商品房,违法行为明显。但遗憾的是,法律法规明显有红线,涉事学校多次发函要求停工,规划、城管、房管等职能部门也多次查处。但是这栋楼没有停工的迹象,现在已经封顶了。已经售出500多套公寓,后期销售只有20多套。

房产销售的前提是五证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缺一不可。2016年,住建部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对“违规销售”等9种行为要一查到底,有的地方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每个问号都需要被拉直。严格问责,强化执法刚性,硬化停课令等监管手段,才能守住一所大学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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