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证书可以免考自考相应的课程?

可以说明具体省份,现在以江苏自考为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报考自考第二专业的自考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免修部分课程。

考生报考同等学力的第二专业,哪些课程可以免修?

报考自考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报考自考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者自考毕业生重修相同专业的,可以免修不超过一半的课程。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可以免修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即本科)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并经考核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具体规定外,我省自考毕业生无需重考专科部分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报考自考本科或专科课程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免试与考试用书及专科课程中原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比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修《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课程;英语专业可以免修非英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系毕业生可免修“物理(工程)”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修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修《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其他课程。

免修学位课程者不能申请学位。如果不需要申请学位,就不需要重考。

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在我校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试自学考试《英语(二)》。持四六级成绩报告单425分者可免试。

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在校期间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试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持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425分者可免试。

考生在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的考点通过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意模块(* * *两个模块)的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用书及专业(科)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在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的考点通过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信息技术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模块证书的考生,可免试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0051”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0052(实践)”考试。

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参加农村自考实验区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试。

考生申请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原毕业学校或自考毕业证书原件。(2) 1份毕业学校的学生证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或本人人事档案中的1份学生证,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权限组织人事处公章(红章)。(3)持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考试报告)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学校和毕业学校具有同等证书,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或毕业2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