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保留入学资格的最长期限。

华中师范大学保留录取资格不超过2年。

因病、参军、创业等原因无法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2年,最长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要本人亲自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学校审核。

入场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招生规定,新生应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自主填报,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报到时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经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及其他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内容是指: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处(科)-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