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的有关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科〔2020〕1号)要求,我校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6月20日前,相关省(区、市)完成对考生户籍、学籍等基本条件的审核并公示核定名单。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校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分别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报考,两地考试成绩和确认成绩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0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我院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即北京校区58人,保定校区65人。除了全面改革高考的省份,其他省份的招生计划都是理科计划。北京校区和保定校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我校将根据入选考生、往年招生情况和高校特长生就业情况,分省份、分专业确定招生计划,并于6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地区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

3.本人连续3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4.品学兼优,对我校专业课及相关学科有浓厚兴趣。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程序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学校要求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 -25。

2.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专科计划招生申请表;

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应包括考生的报考原因、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学习能力、进入高校后的成绩和努力等。,且字数应小于1000字;

(2)高中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参加社会活动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相关材料;

(4)在“提交志愿的附加要求”中,考生须扫描或拍照并上传以下三份材料:

(1)连续三年学籍证明(由学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该中学公章);

2考生户籍证明材料(户籍首页、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面、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面,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需证明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户籍3年以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③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在“确认志愿”前应认真核对信息,核实后点击“确认志愿”,根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报名表。申请表的每一页都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可“上传申请表”。志愿状态为“材料待审核”时,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4.考生所在中学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提交的与中学相关的申请材料,必须由中学审核,校长签字。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未按本简章和报名平台要求提交的考生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5.申请材料不用邮寄。

不及物动词选择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成立了由招生、培训等部门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

2.入选名单的公示

入选名单将于6月底通过该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审核,经教育部审核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专项计划资格。

七、志愿填报和录取方法

1,自愿举报

取得我校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填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本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范围内的专业志愿,填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对于江苏考生,要求学科等级为BB。浙江、山东、海南三个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时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要求。

2.录取方法

取得我校普通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省、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如果学生人数不足,该计划将不再征集志愿或降低录取分数。在录取时,我校会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考生应按教育部和我校对各专业的体检要求进行报考。不符合教育部招生章程和我校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不予录取或调剂适应专业。

八。监督机制

1、合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学生所在省级招考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开。

2.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和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三十三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考生必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客观真实的。如有虚假内容,取消本年度专科招生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不再递补缺额),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注销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注销毕业证、学位证。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系电话:010-61772561(北京学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区)和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区)。

4.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联系信息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区

招生网站:/

电子邮件: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招生网站:/zs/

电子邮件:bdzsb@ncepu.edu.cn

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已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并解释。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