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19,我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对条件、贷款额度、办理时间、贷款申请流程、审批程序、贷款发放等都有明确规定。你再也不用担心学费了。需要申请贷款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大一新生或在高校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

2.学生学前户籍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经村委会(居委会)认定,学生家庭能够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该是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 * *借款人;

(3)借款人为孤儿的,借款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者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人户籍和入学前学生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果* * *不是借款人的父母,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 * *同一借款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应优先录取:

(1)建档立卡的农村户、贫困户、城市低保户;

(二)孤儿和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的;

(4)主要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的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的;

(6)没有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地区的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受理贷款申请:

(1)家庭拥有汽车,装修豪华楼房,或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长期购买或租赁高配置、高价格的电脑(特殊专业除外);

(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珠宝或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在酒店就餐,节假日经常出差;

(五)在校期间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光顾营业性网吧的;

(六)其他高消费行为或者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可以供给学生学费。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将在贷款学生进入领取阶段进一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情况较好、有支付学费能力的学生申请贷款,将停止贷款审批,高校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骗贷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二、贷款额度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处理时间

1.续贷学生(往年获得贷款并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5日-8月12(周末除外)。

2.新贷款学生(大一新生和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8月15-9月2日(周末除外)。

提醒:为避免混乱和长时间排队等候,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在规定时间办理贷款;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续贷的学生,在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5日至9月2日期间进行补贷。

四、贷款申请流程

1.学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贷款并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由学校审核。如高校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现场办理时间前完成续贷声明,可前往县助学金中心进行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从网上系统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人或* * *与借款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原件65,438+0份,无公章;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或借款人任何一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贷款办理现场。审批后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打印借款受理凭证(带“校验码”)并交给学生。

2.新贷款(前几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

①预申请通过者: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贷款学生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

②未参加预申请: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学生身份证遗失,学校将出具学生在读证明原件代替);1贷款学生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

(3)常识考核:对新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贷款知识考核,考核合格后才有贷款资格。考核内容以简单的金融知识和诚信知识为主。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和* * *连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材料,审批后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打印贷款受理凭证(带“校验码”)并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和* * *必须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合同,严禁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

动词 (verb的缩写)审批程序

1.大学审核收据:学生在注册时交贷款受理证明(带“校验码”),缓交学费。学校收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凭证后,对贷款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10前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贷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签订的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最终批准不得取得。在回执录入阶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贷款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重新审核,通知学生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有权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拒绝贷款。

3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予以退回,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上报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合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予以退回,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贷款。

不及物动词放款

学生签约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会自动为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审批贷款申请后,贷款资金将于10月中旬通过支付宝转入学生的支付宝账户。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请参考“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各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和贷款经办站点。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把教育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二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特别是确保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申请贷款;第三,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的贫困大学生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户、到人。4.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规范,不得随意增加贷款程序和材料要求,为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